其實是一篇2006年的舊文,不過在修改標題時無意間修改了日期,現在也不記得確切的日期啦,只是這篇三年前的文章此時看來還是很有感觸,就重發一下吧。
-在某個部落格裡看到某個不認識網友的心情日記,雖然她顯得十分勇敢,卻讓我看的心情很差。
我並不是一個道德感非常重的人,只是覺得該做的事情和不該做的事情應該分很清楚。那位網友本身就曾經是別人婚姻的第三者,男人終於和元配離婚,而即將與這位算是「修成正果」的第三者結婚。
原本這也不關別人的事,何況她已經在日記首頁寫過請不贊同她行為的人不要進去看她的心情,我抱著看故事的心態,偶爾進去晃一下。
是因為物以類聚?還是緣份?她某篇日記說到她的一個好朋友,因為結婚多年生不出小孩承受壓力,遂在老公長駐大陸時另結情人,情人也是結過婚的男人,兩人偶爾做愛,互稱對方為soulmate,幸福生活崩塌於這位朋友的老公攤牌,原來大陸的二奶生了個女兒,情人也選擇分手,因為情人也在大陸包了二奶。
這故事既諷刺又可悲。
啊,該怎麼說呢?這年頭,連當第三者都理直氣壯了。愛情當然沒有所謂先來後到,但是愛情應該還有一些尊重和累積吧?女人不愛老公了,不離婚的理由是不希望父母擔心,這算不算自私?自己的父母擔心不好,老公的父母擔心就沒關係?因為生不出小孩而壓力大,所以交個情人紓解,讓自己愛情的靈魂得到滿足,這個世界上誰不為了自己呢?是這樣嗎?
把男人從他並不愛的妻子身邊奪走,是救贖男人嗎?為了滿足自己的愛情和痛快而走私感情,奪取感情,叫做追求真愛嗎?男人完全不愛一個女人卻娶了她,這男人豈非智力有問題?男人曾經深愛過一個女人,所以娶了她,但是卻沒幾年就失去熱情,那這男人難道不會再犯?演藝圈裡幾個曾經「修成正果」的第三者,到後來還不是都又被第四者第五者第六者擊敗?以色事人者,色衰愛弛,不是很顯見的嗎?
愛情的顏色光彩奪目,卻脆弱地只要一場雨水就可以沖刷乾淨,真正的感情平淡樸素,卻像墨汁可以滲透人心,為了一時看似激烈濃烈的感情豁出去的人,難道不怕所謂的報應?
坦白說,這個故事太可笑了。
故事裡的每一個人都沒資格說傷心,因為自己也扮演著傷別人心的角色。就像古代的綠林大盜,有膽識殺人搶貨,就別在邢台上哭泣哀求。
活著,不求得到太多,卻也不能虧欠太多啊。
我常常想起從小父親就告訴我,寧可吃很多很多虧,也不要佔別人便宜,以前我不懂,怨他把我教育成一個不懂殺掠的人,現在看來,父親書念得不多,卻已經把一生的精華都告訴我了,吃虧吃多了,看似多有悔恨,一生行止了無虧欠,才是真正的自由。(十二月生的人真是甚麼都要扯到自由)
至少,當我聽到這樣的故事時,總會想起,還好我這一生,從不負人。
我不想做太多結論批評,只是,為每一個被傷害與傷害人的,感到很痛。
一種局外人的痛。
- 3月 29 週日 200917:20
[唸] 舊聞|第三者與旁觀者的痛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當兩種角色都扮演過之後,就會理解為什麼了,那到底為什麼?就是愛情沒有為什麼可言
沒有錯,我現在也比較能理解這種說法。三年前我寫這篇文章的時候是非常不喜歡所謂的第三者情結,不過現在的我比較採取開放的心態,只能說每一種愛情都值得被尊重,而人本身就是一種矛盾的動物,也許幸福本來就會以正比的方式與痛苦一起成長吧。(雖然不見得是誰的痛苦) 愛情沒有道理。(好像也是一首老歌?)
幾年前﹐我曾經在不知情的狀況下當過第三者。約會前跟他確認過是否單身﹐他很確定的說是。出去吃飯看電影了幾次﹐竟然有女人打電話來說她是男人的妻子﹐在男人手機上看到我的電話號碼。我驚訝之餘﹐跟她道歉並解釋說男人是自稱單身的﹐然後跟她保證說我不會再和男人見面。後來我發了封 e-mail 臭罵男人一頓﹐就再也不接他電話了﹐還好他不知道我住哪裡。那種被騙的感覺很差! 不管打電話來的是否真的是妻子﹐他身邊肯定是有別人的。
這麼說雖然有點自以為是,不過我想大部分的多角戀情,第一個要接受質詢的都不該是第三者(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比較傳統的人喜歡叫第三者狐狸精或啥的,但我覺得第三者都只是被動被選擇的一位,如果有婚姻狀態的那一位能做到不動心忍性,第三者永遠是局外人。 坦白說我非常討厭那種自稱單身然後去欺騙別人的男女,我只能說他們不但淫蕩,而且連承擔的勇氣也沒有,好像把第三者當成衛生紙,連回收的誠意都不付出! 恭喜珍珠當年沒有誤入虎口太久XD~
或許是我"被傳統的迂俗禮教給束縛"了,反正我覺得這種亂七八糟的行為,並不能用愛來美化,或是假裝成是被害人來脫罪,這類事情我向來就躲遠遠的,畢竟已經超出我可以理解的範圍了,阿彌佗佛~(噹)
不,我覺得傳統並沒有甚麼好或不好,只是每個人的標準本來就不一樣,應該說並不是每一個人都很堅強到可以抵抗心裡的魔鬼,所以那些抵抗不了的人只好盡量為自己的心找一個出口,這大概也就是所謂的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吧。 其實道德與敗德都只是人心的走向而已。
對啊!所以是什麼角色好像也不是很重要,重要的是誰與誰相愛...
但若單純以相愛的角度來看,這也是很曖昧的,因為的確有人可以同時愛好幾個。我想其實愛情(或說婚姻)到了最後看的也是義氣吧。(或說自制力)
哈~只要記得選擇權在自己。
沒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