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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了脾氣反而變差了,
因為覺得都這麼老了為什麼還要受委屈,
年輕的時候應該都受完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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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0月 13 週二 201514:32
  • 新聞|奧客

http://www.nextmag.com.tw/breaking-news/news/20151013/27987959看到這篇新聞的感想。
我覺得台灣真的奧客特別多。但我必須說如果我是老闆我也不想要一個會直接跟客人嗆聲的員工,畢竟員工只是做一時的,老闆卻希望長久經營,今天員工得到一個爽,老闆得到的可能是一個四處造謠毀壞生意的惡客。
但這讓我想到我家附近一家便當店,老闆是一對中國籍夫妻(不要問我夫妻倆都是中國籍為什麼可以在台灣開店,我也很想知道),因為做的東西不錯吃,生意蒸蒸日上,辛苦了幾年,現在把老闆的弟弟和弟妹也接來一起經營了(不要再問我為什麼能這樣我也很想知道)(可能他全家老小都已經在台灣了吧)。
這家店除了東西不錯吃,還有一個特色就是服務非常爛,現在櫃台是老闆娘弟妹負責還算親切,至少去拿東西時如果客人不多她還會說謝謝,以前老闆娘負責櫃檯時永遠都是晚娘臉,我付錢給她時跟她說謝謝,她屁都不放一個,有時候甚至客人多她就兇巴巴的指著桌上的便當說電話叫的都在那邊你自己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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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社會現象我亂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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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28 週五 201012:47
  • [吠] 腦殘|佯治娘亂亂說

今天一早起床打開電子新聞就看到偉大的種花民國總是出人意表的衛生署長佯治娘先生又有了新的驚人語錄,真是令腦不聰目不明的我佩服萬分。為了讓諸君更能進入佯先生崇高的境界,以免倏忽錯失與佯先生同遊大海(?)的機會,咱們先來看看以下新聞片斷。
『佯治娘先生強調,他一直在衛生署宣導,希望將來能要求醫院,病人一住院就提供選擇權,或許病人和家屬會認為這是觸霉頭,但國外都有類似規定,這不是觸霉頭,而是一個選擇,一種SOP,也是尊重生命。』
這一段說得中規中矩,和教科書沒甚麼兩樣,一點都不精彩,完全沒有佯先生向來的風範,想必令諸君十分失望。不過諸君莫急莫慌莫丟拖鞋砸雞蛋,下一段就有爆點了。
『立委羊力還昨天在立法院衛環委員會質詢時提到,周遭有太多例子,癌末病人受到插管、電擊的折磨,「這些動作說實在話…」,立委話還沒說完,佯治娘立刻接著說:「浪費生命,痛苦,浪費醫療資源,安寧療護法真的推廣不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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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社會現象我亂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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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5月 01 週六 201014:55
  • [唸] 閒聊|女人該如何

昨天原本預定可以完成第二本書的初稿,所以快樂地和好友藤木淳子(註:為保護當事人,以下皆為化名)約了一頓愛的晚餐,順便將她訂了好久都沒時間拿的書帶去,當然最重要的就是交換她過年前到明治神宮為我求的愛的護身符一枚。
我與淳子相識於國中一年級時的走廊,我們當年身高相當(至今也是),排座位時一個是全班最矮一個是全班第二矮,理所當然坐在一起,到了現在我們還是時常為「當年到底誰最矮」而爭執。我們兩人幼時都有些傻裡傻氣(至今……應該好多了吧?)上課愛講話的狀況嚴重到老師以為我們小學也同班,還記得當年剛從美國回台灣的年輕英文老師常在講台上挫敗地大喊:「阿控淳子妳們兩個怎麼有那麼多話可以講啦!」
我與淳子高中雖然同校,但因教室位置相隔甚遠,偶爾在餐廳見面打個招呼,不副往日情(羞),直到大學快畢業(還是大學已經畢業?)時才又連絡上。一連絡上驚為天人,這傢伙真是數十年如一日,兩人再度一拍即合,好像又回到國一時那條蟬鳴四起的走廊。聽起來很浪漫,但不過就是兩個愛講話的女孩長大之後變成兩個愛講話的歐巴桑罷了。
昨天為了遷就我的貧窮,我們按照慣例去吃了便宜又方便的爭鮮,然後找了一家平價咖啡廳坐著聊天,席間我取出一本書想寫上愛的宣言,淳子眼尖地說:「小心,桌上有水。」咖啡廳裡昏暗暗的,我低下頭才看到桌上果然已經被我杯子裡的水濺濕了一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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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社會現象我亂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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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月 20 週五 200901:20
  • [犬] 呼籲|領養取代購買

逃避不看並不能有任何幫助,本文最後面有可憐照片。引用自cambrian - 買狗前請三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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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個人分類:社會現象我亂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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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09 週四 200910:27
  • [唸] 黑特|那些生物老師對我做的事(下)

你拍攝的 教室。拜高中生物老師之賜,我對生物的熱情並未延續至成年之後。(圖片是網路照片,不是我以前的母校喔!)
高二的時候敝人因不可考原因慘遭留級(編按:其實就是沒念書...),被一個人孤零零的打落一個年級,重新唸了一次高二。(所以看到現在高中生可以補修學分真的是讓我好羨慕好嫉妒啊)
留級之後的班導師是當時敝母校一位炙手可熱的老師,也就是高中部的生物老師。她老人家才高八斗,每年聯考前都會由大考中心網羅閉關出考題,在高中生物教育界就算不是第一把交椅,也是第二把(或之類的),且她老人家屬於舞台型人物,雖然走在校園內不管哪個學生跟她打招呼她都當作沒看到,但一站上講台,她就妙語如珠,是我原本非常喜歡的一位老師。
但,古諺有云,知人知面不知心。(遠目)
開學第一天我就覺得不太對勁,點名點到我的時候老師臉比放了一年還敷不出來的臭雞蛋還臭,看我的眼光充滿不屑、警戒。我的心靈早已因(原本是學妹的)同學們的指指點點傷得體無完膚,再見到老師的眼神只覺心口涼了一截,看來從小到大受各路老師寵愛的好日子已經結束。
果不其然,老師從一開始就像防著小偷一樣防著我。本來我還覺得自己想太多,並未特別在意,反正過了一個暑期輔導,跟新同學也混熟了,日子好像沒有一開始的時候那麼難過(雖然我媽還是堅持跟我斷絕母女關係)(囧),但本姑娘能屈能伸,每天上課吃飯拉屎睡覺,跟以前過的日子好像也沒甚麼不一樣,漸漸也就淡忘了老師的眼神。
開始覺得不對勁,是學期正是開始後的第一次班會。不知道哪個白癡提名我當班長,班上於是熱烈討論起來。我本人原本睡得正熱呼,被隔壁好心人搖醒,一看到自己的大名端端正正寫在黑板上,嚇得尿都要撇出來了,這可怎麼好,如果真當了班長我如何能上課聊天傳紙條?不妥不妥。
結果我還來不及抗議,就見老師走上講台打斷了主席的話,用一種既像誘拐又像詐騙的甜蜜口吻告訴全班,她認為我的個性「不適合當班長」,不如就讓第二高票的同學遞補而上,讓我轉當比較適合我的學藝之類的。我們班人數不多,不過二十多個女生七嘴八舌嗡嗡吵成一片也夠看了,大家議論紛紛,不知如何是好,畢竟小學畢業之後就很少遇到老師主動干涉自由投票的結果。
我夠識相,馬上舉手:「老師,不必麻煩了,我甚麼幹部都不想當,因為我甚麼幹部都不適合。」我用誠懇的眼神舉目四望,求各路英雄放我一馬,讓我繼續過我雲遊四海的日子。班上同學笑成一團,嘰嘰喳喳好不熱鬧,我也咧嘴而笑,開始思索等一下怎麼懲罰提名我的那個白癡。
當我的眼神對到台上老師的眼神,噢,我發四!老師眼中寫滿「靠我怎麼會踩到大便」的惡毒,而且完全沒有回答我的意思,直接把我晾在一邊。我當時神經還沒長好,也不以為意,便默默將舉高高的右手放下,自顧和四周的同學們傻笑玩鬧。(噢,女高中生真是青春哪!)
開始覺得日子難過,是過了幾個星期之後。班長之職因我禪讓,原本應該由第二高票者遞補,可惜該同學與我一樣清心寡慾,而第三高票者亦是,於是一路讓讓讓,最後班長由不知道哪裡冒出來的巴辣番薯擔當。
某日,某與我交好的同學們問我:「欸,妳是怎麼得罪了新科班長哪?」
我被問得莫名其妙,我哪裡得罪她了?姑娘我每天行程滿檔,早上六點上校車,到校準備早自習、週考與拼沒寫完的作業,然後上課、聊天、下課、玩耍,晚上還要趕校車,跟那幾個熱愛當老師寶貝、每天纏著老師大腿的幹部連話都沒說上兩句,是要怎麼得罪她?
強者我同學一號說:「那她為什麼到處放話,說我們班上只要有妳存在,她就永遠帶不好?」
帶......帶不好......,我歪著頭想了半天,還是想不通,只好反問:「要帶去哪裡?」
強者我同學們噴飯而出,只好耐心向我解釋,班長她老人家到處向人訴苦,說班上同學都不聽她的話只聽我的話,她叫大家安靜別吵大家都繼續吵,我還聊得特別開心,等我聊爽了大家卻忽然也跟著安靜下來,令她深覺任重道遠,憂心如焚。
我聽了半天才領悟,甚麼,班長她老人家將我視為一級流氓嗎?非也非也,我只是個愛聊天的小姑娘,她如果嫌我吵,可以來跟我說嘛,我這麼親切,這麼矮小又不會咬人,只是有點耳背,她自己在座位上機機歪歪的囁嚅我哪聽得到啊!真是非戰之罪,冤枉冤枉啊。
強者我同學們大搖其頭,深覺孺子不可教,朽木不可雕,以前她們怎麼會以為這個白癡是才華洋溢又高高在上的學姊呢?(甩髮)經過她們好心的挑撥離間細細解釋,我終於明白了,班長大人原來是嫉妒我的人緣來著,她恨我老人家不管幹嘛都一呼百諾,從上福利社買零食,到音樂課排隊型,甚至上課傳紙條都是一大罪狀。「只要阿控活著一天,我這位子就做得不安穩!」我想像她咬牙切齒說這句台詞的表情,忍不住哈哈大笑。
「妳還笑!」強者我同學們看起來很緊張:「妳別以為她動不了妳,妳知道她的靠山是誰嗎?是老師!她這句話是對老師說得!」
噢~不妙。劇情片當下變成黑道火拼,而且對方還找到大靠山。(囧)
我至今不明白老師為什麼那麼討厭我,我的生物成績永遠是班上前三名,連她三不五時抽考上堂課教的東西,我都幾乎沒低於九十分。只有物理課會聊天傳紙條(吳把拔我對不起您),原本比我高一屆後來也留級的某同學說,該老師純粹是觀念保守,覺得留級的學生=壞學生。但我一直覺得不止如此,她對我簡直深惡痛絕,除之而後快,已經超越正常老師討厭一個學生的地步。
唉,哪個強者來告訴我,老師可以討厭學生嗎?
日子一天天過去,我更加確定老師討厭我。每次自習課時全班都在聊天,老師偏偏鬼吼我的名字痛罵我,那群聊到嘴巴都快裂開的老師寶貝們連根毛都事。有一次老師又抽考,我踩了狗屎,竟然考滿分,而且是那次考試全班唯一一個滿分,老師看到考卷卻當著全班面冷冷地說「唷,妳竟然可以考一百分?」學校教官本就熱愛找我麻煩,學期開始沒多久果然開始約談與我交好的幾個同學,千篇一律的規勸「交朋友要謹慎」,還告訴她們「連你們班導師都超討厭阿控的」。
好了,我真的被激怒了,幹嘛,我是招誰惹誰,我只不過偶爾忘了繫皮帶,外加不小心留級而已,有沒有這麼誇張?我是有睡夢中無意識的殺了誰的父母或燒了誰的祖厝嗎?
但是,我說過了,我是個唯師命是從的好女孩,況且在我媽還沒跟我恢復母女關係之前,如果再有誰打電話回家告狀,她可能會殺了我再自殺,是以我只能委屈求全,繼續在討厭我的老師面前盡量低調,苟延殘喘。
撕破臉那一天的天氣很好。
那天我是值日生,同學們進禮堂參加朝會後,我與另外一位值日生便掃地排桌椅擦黑板,沒兩下子清潔溜溜,看看時間還有十五分鐘,我們便坐著聊天打屁。
奇妙的事情發生了。班導師忽然像鬼一樣從後門冒出來,手指著我(對,另外一個同學在這齣戲碼裡就像從來不曾存在),大吼:「猴~我就知道妳一定會偷懶,我就特地提早回來看,妳果然在偷懶!」
我這輩子張口結舌的機會不多,那次算是蠻經典的。我望著微喘的老師,心裡實在想不透,不過是當個值日生,不過是坐著聊個天,誰當值日生不是盡快做完就開始聊天?而且教室裡明明有兩個人欸。
我試圖解釋:「我們沒有偷懶啦老師,我們做完了。」
我永遠忘不了以下的畫面。老師竟然降尊紆貴地蹲下來,用手在地板上勾了一下,又走到講台上,用手勾了一下,又走到每一排座位前面,一一檢查是否有排列整齊。以上都挑不出毛病,顯然讓老師很不滿,於是老師又衝到黑板前面,勾了黑板,檢查板擦,又用手指用力摳了板溝。
我想哥倫布發現新大陸的時候發出的歡呼也不過如此。老師高興又得意地說:「妳看!板溝這麼髒,妳根本就沒擦,還敢坐在那邊聊天,妳根本就是偷懶還不承認!」
當天與我一起擔當值日生職務的同學已經嚇傻,我想她這輩子都沒想過當值日生是這麼危險的工作,要應付隨時衝進來的XX老師。坦白說我也有點傻住,嗯,所以老師想表達甚麼?我偷懶?然後因為我偷懶所以我應該馬上跪下來痛哭道歉?
唉。
基於尊師重道,我還是試圖解釋:「老師,我們真的有擦,而且板溝是那個誰誰誰擦得,我親眼看到的。」
「妳有沒有擦?」
「我是負責掃地的啦,但是板溝真的有擦,是那個誰誰誰擦得,我有看到。」
那個誰誰誰已經在座位上嚇得屁滾尿流口吐白沫,生怕老師馬上要將矛頭對準她。不過,老師非常地從一而終,完全不聽我解釋,只一再追問我「妳有沒有擦」。
「好,我沒擦,因為她已經擦過了。」我想我當時應該是被徹底激怒了,累積許久的怒氣整個大爆發,所以口氣也沒有一開始那麼好。
「妳看!妳就是偷懶還要狡辯!」老師又露出令我厭惡的得意神情,我真懷疑她到底是聽不懂人話還是心腸惡毒。「妳難道不知道板溝一定要用濕抹布擦嗎?妳沒擦為什麼要騙我說有擦?」
真的是X林老師。我終於忍不住爆發:「老師,您可以說我們沒擦乾淨,但是不可以說我們沒擦!我們有做,只是做得不夠好,並不是故意騙您。」
我發四,我當時真的還是用敬語,但是只拿乾抹布隨便抹抹板溝的禍首還是在座位上發出嗚咽聲。
「做得不好就等於沒做!!!」老師比我沒風度,對我大吼大叫。
我已經不想再解釋,拿起一旁的抹布,冷冷的對老師說:「好,妳要我擦,我現在馬上擦,而且是用溼抹布,這樣總可以了吧?」
朝會時間已經結束,班上同學們陸陸續續走進教室,看到最後這一幕。老師興許是老羞成怒,或者是心血來潮(誰知道?),竟然站在講台上,當著全班同學面,以右手食指逼指著我大吼:「控制狂我告訴妳,妳不要以為全校沒人管得動妳,我就偏要管妳!妳給我試試看!」

老師年紀不小,又有嚴重體重問題,講完這兩句話已是氣喘不休。老師寶貝們連忙奔上講台,撫胸的撫胸,拍背的拍背,每個人都對我射來凌厲的眼光。
「老師,您誤會了,其實每個人都管得動我。」我很想哭,但我只是冷冷看著她,然後轉身到廁所洗抹布。
從此我再也不試圖討好老師,生物課對我來說變成一種酷刑,每當我看到她在台上妙語如珠,我就會想,為什麼這個人可以假裝自己是個好老師,為什麼這個人可以受到尊敬,她根本沒有當老師的自覺,她並不是想要帶領學生往更好的地方去,而只是想要滿足自己個人的表演欲望而已。
高三的第二個學期,因為聯考壓力,我更無心遷就老師的情緒,我與老師的關係徹底崩盤,於是我開始翹生物課,反正說真的,就算不上課我的生物成績還是全班最高分。老師似乎也樂得輕鬆,從來沒有問過我,我就這麼翹了兩個星期,直到校長約談我。
校長是我國一時的地理老師,也是我們的學姊,她個性溫柔,授課風趣,總是熱心又開朗,我非常愛她。校長一約我,我馬上搭著火箭飛到校長室。一進去就看到她老人家皺著眉頭。
「妳怎麼會翹這麼多堂課?」校長劈頭就問。「妳知不知道無故曠課的缺課堂數要乘以六,妳只差一堂課就要被退學了。」
我根本不知道,而班導師也從來沒有告訴我,從我翹第一堂課開始,她就從來沒有找過我。她就像一條毒蛇,冷冷等著我自己搞到自己被退學。
當下,我恨她,而對她的這份恨也牽怒到生物。我告訴校長我不打算考三類組,因此不想浪費時間唸生物,翹課的時候我都在圖書館,圖書館老師可以作證。
我不知道校長是不是對我的處境略有耳聞,總之,她相信了我。「好,我會幫妳把所有的翹課堂數都銷掉,但是以後妳生物課只能去圖書館,而且必須堂堂簽到,我會請圖書館老師幫我注意。」她這麼說。
我就這樣,放棄了往生物領域的機會。日後回想起來當然覺得自己很傻,如果當時向校長坦承,或是參加生物科考試考超過高標,都會比放棄生物更能給班導師難看。不過年輕的時候很衝動(是說現在也沒差多少),在壓力與長期心靈折磨之下,只希望在也不要看到那個老師。
大學畢業那年,班上同學通知要開同學會,我興致勃勃參加,到場才知道那次同學會的名目是「幫班導師慶生」,我人已到,又不好意思轉身便走,被趕鴨子上架地唱了一首生日快樂歌,看著老師寶貝們與老師擁抱,心裡把逼我前來同學會(自己卻臨時沒來)的那個白癡狠狠來回罵了數次。
唱完歌,人群散了,老師忽然看到我,帶點詫異與尷尬,她說:「呃,我沒想到妳會來。」
我也尷尬一笑,心裡想:「坦白說,我真的不想來。」
後來我就先離開了。
這位老師足足擔當我兩年的班導師,中間發生過無數令我心碎的事,礙於篇幅不能一一詳述(是說詳述也顯得太小家子氣了XD),因為她,讓我高中最後兩年蒙上陰影,高中畢業後有五六年時間,我只要一講起當時的事情就會掉眼淚,直到大學畢業好幾年後才稍微釋懷。
那段每天都被羞辱、被討厭、被老師欺負的日子實在太難受,而我又太倔強,從來不肯向家人朋友訴苦。因為那位老師,我從沒有心眼又開朗的小女孩(?)變得自卑陰沉,花了很長一段時間才明白「留級並不會毀了一生」。
我常想,像我這麼堅強的人遇到這種老師,都受了如此大的傷害,那麼那些更脆弱、更纖細的小孩遇到這種老師,又該怎麼辦呢?我人生中遇到的幾乎都是好老師,但是就這麼一兩個,便毀了我會其中一個科目(而且還是我擅長的科目)的興趣,想來真令人不寒而慄。
中學與小學的孩子心智尚未完全成熟,不管看起來多麼像小大人,他們都依賴著並被老師影響,老師實是扮演與家長同重的角色,如果老師沒有這樣的自覺,拜託請不要當老師,因為學生並不是為了滿足老師的教學慾望與成就感而存在。
偶爾,我甚至會夢到自己又站在那年夏天的走廊上,在教室門口流著眼淚,醒來時頰上或許無淚,但心情總是低落。老師,若您看到這篇文章,可會稍微後悔當年對我太過嚴厲?(而我其實只是上課有一點愛講話)
在此特別再次感謝林沛英校長。謝謝您願意在我出現異狀的時候約談我,聽我解釋,並運用您的權力給我修正錯誤的機會。謝謝您沒有拆穿我低劣的謊言,並且選擇相信我。謝謝您沒有通知我的父母。您是我這輩子最感謝的人之一。(雖然偶爾我也會懷疑只剩一堂就要被退學那個部分是您故意講的誇張來嚇我的啦!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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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4) 人氣(1,380)

  • 個人分類:社會現象我亂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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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07 週二 200921:19
  • [唸] 黑特|那些生物老師對我做的事(中)

國中時的生物老師有個隨身小道具,是綁在腰間的擴音器。老師是個大嗓子的親切好老師,我為她精彩的授課內容及嘴角小小的麥克風著迷,但真正令我重拾對生物科目的興趣,還是那年近夏時的一項作業。
以大台北地區中學而言,敝母校算是幅員廣闊、人煙稀少,換個教室上課儼然跋山涉水媲美楊四郎逃出番邦,不過優點便是舉目所及皆山光水色(當然不可忘了後山豪華型墓地遍佈的亂葬崗),動植物多到論斤論兩,雖然不至於有大批梅花鹿出現這種誇張的景致,但走到哪都有如影隨形的蟬鳴(說「背後靈」的人一定有個悲慘的童年),三不五時還有調皮的松鼠出沒偷食物,當然校犬更是多到數不清,還隻隻腦滿腸肥,吃飽就集體躺在操場上曬太陽,咱們閒來無事領著群犬(當然都已賜封姓名)逛校園,非常非常像動物園/植物園的學校。
國中生物老師在此等生態豐富的地方教學,深感不用白不用,遂於某日規定全班每人要在下次上課前抓一隻昆蟲,老師要教我們做標本。當然,昆蟲來源就在校內尋找,安全又方便,反正就算甚麼都抓不到,也可以去操場撿一支昏倒的蚱蜢。
在下一出生就被丟到蠻荒之地,從小跟著哥哥和鄰居們騎馬打仗抓蟬玩水,抓幾隻昆蟲這等小事在我(當年)易如反掌,若只抓幾隻臭蟲啦瓢蟲啦未免有失我野孩子的驕傲,是以當天回來我就挖出家中珍藏多年的捕蟲網,興致勃勃地帶到學校進行我的抓蟲大典。我媽冷眼看我,也沒多問,反正當媽的只要這孩子每天早上乖乖去上學、晚上乖乖寫作業,就算把世界上最後一隻北極熊烤來吃她都沒意見。
同學們見我裝備齊全無不發出驚嘆之聲,雖然也有幾位同學帶了捕蟲網,但竿長、網寬皆輸我一大截,於是乎仰慕者蜂擁而來,大家都希望跟我一起去抓昆蟲,於是該日中午飯後,娘子軍們便往校園內有黃石公園(好吧,我不得不承認比美國那個小了幾萬倍)之稱的小森林前進。
烈日正熾,我們幾個十二歲的小姑娘邁著小短腿兒在草叢裡找蝴蝶。是的,別說我們粗魯無文,這年頭還有多少女孩幹過撲蝶這檔子優雅事?老娘當年就在太陽下撲了二十分鐘,撲到香汗淋漓眼冒金星,好不容易一陣風送來數隻小白蝶,我連忙東一撈西一撈,群蝶花容失色痛哭流涕,一轉眼,盡在我網。我豪氣地一揮手,諸大臣分而食之吧,不必留給我了。
是的,因為我對小白蝶們毫無興趣,小白蝶?茄,多麼平凡的玩意兒,到絲瓜棚裡轉一圈就可以抓到十幾二十隻,哪配得上我如此雍容華貴的...國中生...,咳,總而言之,在我辛苦尋找之後,總算有一隻倒楣的鳳蝶被我盯上,看牠一會兒飛東一會兒飛西,怎麼看都像挑釁,於是我也拿出看家的本領,先來個力劈華山,再來個聲東擊西,讓牠有瞻之在前忽焉在後的驚慌,最後才迅雷不及掩耳收網,哼哼,這傢伙果然中計,悶頭狂飛撞進我網子裡,這時再來求爹告娘也沒用啦,哈哈哈。
網到大鳳蝶的喜悅只維持了幾秒鐘,因為當我終於可以仔細審視牠本人後,我才發現牠比我想像中大得多,甚至比我的手掌還大,雖然翅膀花紋美麗,但身體的部分也很驚人,簡直就像一條巨型毛毛蟲裝上兩片翅膀,恐怖極了,我完全不知道該從哪裡下手。(蝶:我本來就是一隻毛毛蟲長出翅膀啊......。)
想我征戰沙場多年,向來的專長都是蟬啊蚱蜢啊蜻蜓啊這類豪爽的昆蟲,面對身體軟綿綿翅膀也軟綿綿又大得嚇人的鳳蝶,那煩惱感真是難以形容。(尤其身邊同學都拎著小白蝶對我露出「妳的戰利品好恐怖」的表情)
下午的生物課,老師取出燒杯與大玻片,要我們一個一個到前面領取乙醚氣體。老師將乙醚灌入燒杯中,要我們以玻片蓋住,回到座位後迅速將昆蟲丟入燒杯裡,待昆蟲不再掙扎後,取出以大頭釘釘在厚紙板上,便完成了標本作業。
好,我知道有點殘忍,現在的我人老心慈,也覺的很殘忍,不過人性本惡,當年小小孩子只覺屠殺過程充滿刺激,看老師取出燒杯時全身的血都沸了,看到別人將捉到的昆蟲丟進燒杯時更萌生「有為者亦若是」的豪情,是以大鳳蝶終於慘死我手,在燒杯中痛苦掙扎後死去。
雖然這是一個殘忍的故事,不過當年我的成品可是令老師驚豔不已,沒口子地讚我「怎麼捉得到這麼大的鳳蝶」「大頭釘完全沒有破壞蝴蝶的翅膀跟身體」「很棒!」,最後還給我打了個九十多分的高分,徹底滿足了我的虛榮心,是以,小學五年級時毀在自然老師手中,那份對生物科學的熱情,在進入中學的第一個學期,又漸漸甦醒。
備註(一):當年捉到的鳳蝶有點像我找到的這張圖片(這不是我拍的,點圖片可以直接到攝影者的原網址喔),很美。好啦,我承認殺害這麼美的動物是我不對,我當年真的不瞭解生命的珍貴咩,可是......是老師叫我做的!(推給老師ing)
備註(二):該標本作品我本想拿回家炫耀,畢竟是全班數一數二高分的作品(忘記是不是最高分了),但害怕蠕動蟲體的控媽看到身體巨大的鳳蝶後,在一陣驚慌亂叫「這根本是毛毛蟲偽裝的蝴蝶!」(並疑似想表演噘倒)之後,厲聲要我拿去丟掉,我悵然若失,不知如何是好,後來也不知是藏到自己忘記還是半夜被我爸拿去扔了,總之,是再也找不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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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狂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8) 人氣(466)

  • 個人分類:社會現象我亂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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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7月 05 週日 200913:06
  • [唸] 黑特|那些生物老師對我做的事(上)

好,我知道標題有點猥褻,但是本篇文章真的跟校園性騷擾無關,對猥褻比較有興趣的人請直接轉電視看藍色豬豬網或美桂捅你眼,謝謝。從小,我最擅長的科目有兩個,一個是國文,一個是生物,當年我念高中時,這兩個科目的相關科系,一個座落於一類組,一個座落於三類組,但我最後考上的科系卻在二類組。
諸君可別以為我只是在感嘆人生真奇妙,人生,沒有這麼奇妙!(菸)到了一定年紀回頭看,就會發現所有的奇妙都來自於「人」的選擇。有句老話不說了「性格決定命運」?
但要將所有責任交給性格,我也不服。也許對嚐盡世間冷暖的大人來說,可以將一切推給命運,但對學校裡的孩子們而言,家長與老師是決定他們命運的兩大幫兇。
噢,好吧,兩大推手。(whatever~)(攤手)
我爹我娘學歷不高,為了把我跟我哥養得白胖健壯,每天必須花大把時間出賣勞力,因此也沒甚麼時間管束我們。偏偏我跟我哥都是沒神經的皮蛋,一臉「梢不注意就會放火燒屋」的死小孩表情,因此我媽只要逮到機會就給我們買書,要是忙起來,就把我們關在房裡看書。
我哥愛看圖愛畫圖,還真有雙巧手,小學時就可以模仿日漫七龍珠畫出筋肉糾結的超級賽亞人。我喜歡文學和動物,每每捧著小說和哥白尼(類似小牛頓的兒童科普雜誌)就耗掉一下午,那時候一心想當個考古學家挖恐龍化石(誰在偷笑?),還幻想有一天可以找到某種新種動物,然後以自己的名字為牠命名(控制狂長尾鵲之類的)。
也因此,我自小就喜歡自然學科,尤其與動植物相關的章節(小學自然科涵蓋範圍為物理、化學、生物、植物),每星期最期待的便是自然課,直到小學五年級發生慘案。
小學時,我是條鐵錚錚的漢子(汗),聲音大個性兇悍神經又粗,和班上的男同學們稱兄道弟玩耍打屁不在話下,更是每節下課結伴飛奔到操場放風的好夥伴。我們學校佔地小,教室只能往上蓋,五六年級禮讓腿短的學弟妹們,只好擠在四樓,是以下課時間真可稱為「一寸光陰一寸金」,朝老師敬個歪七扭八的禮後,就得展現飛毛腿之姿往操場搶攻。
短短十分鐘,我們總玩到上課鐘響起才往教室前進。夏天天熱,誰不是拿起水壺就猛灌,當年冷氣不如現今普及,教室裡熱烘烘的,汗臭味搭配小學生七嘴八舌的喧嘩,媲美人間地獄。
當時的自然科老師是個長髮的憂鬱女人,好吧,說憂鬱可能有點太客氣,我總覺得她看起來無時不在生氣,嘴角下垂,說話不耐煩,而且常常搞錯實驗步驟。我們不喜歡她,但也不討厭她,雖然我們對她總是穿著淺色的飄紗長裙來學校感到疑惑,但小學生對老師還是敬畏多於好奇,不敢造次。
某日,自然老師一上課就給了我們下馬威,她說她很討厭我們在她進教室後拿出水壺喝水,並嚴厲要求我們必須在下課時間完成擦汗喝水這個動作,如果以後再有誰當她面拿出水壺,就得到教室外面做五十個伏地挺身。
小學生嘛,不是不想聽話,實在是腦子太小,一轉身便忘了。隔幾日自然課,我與諸友們依然在烈日下馳騁噴汗後趕回教室,對老師隨隨便便地敬了個禮,就趕緊拿出水壺嘩啦啦的猛灌,灌沒兩口就聽到老師尖叫我的名字。
好,我承認是我不對,但教室裡七八個人在喝水,幹嘛只叫我的名字?本來我以為頂多挨兩句罵就能了事,沒想到老師竟然叫我站起來聽她狂吠,吠完又叫我滾到教室外面的走廊做五十個伏地挺身,沒做完不准回教室。
我雖然不是有錢人家的小孩,也不是品學兼優的超級學生,但在校內向來挺受老師同學們喜愛,何時受過此等「羞辱」,一時愣住,腦中空白。
最令我不服氣者,還是為何只有我一人受罰這件事情。長大之後回想起來,我推測應該是其他同學都是男生,而且都是「人高馬大、一臉桀傲不馴」的男生,老師怕他們當場回嘴或拒絕,自己下不了台,只好挑我這軟柿子吃。
沒錯,我向來都是唯師命是從,因為家裡有個不分青紅皂白認定「天下無不是老師」的老媽,所以當自然老師對我下達如此不合理的指令時,我只能含著眼淚滾到走廊上。
天可憐見,別說小學五年級,我這輩子到現在,連一個伏地挺身都還做不起來,當年連伏地挺身和仰臥起坐有甚麼不同都分不出,老師還要我做五十個!我是個老實頭(誰說是笨蛋?)(瞪),渾沒想過虛晃一招騙老師「已經做完了」這種事情,也沒想過到六年級找哥哥求救(哥,伏地挺身是甚麼?)(愣),就這麼一個人跪在走廊上研究半天,到底伏地挺身是個甚麼玩意兒?
這時候,一群四年級的學弟妹經過我們教室走廊,對跪坐在外一臉驚慌的學姐我發出巨大的竊竊私語聲,我抬頭一看,靠腰咧,裡面竟然有一個住我家隔壁的學弟,正以「猴~我要跟你媽媽說」的表情看著我,我一急(內心OS:不要!千萬不要告訴我媽!),眼淚就噴了出來。
媽,我真的不會做伏地挺身啦!!(痛哭)
那節課我便一個人龜縮在走廊哭泣,直到下課時老師出來,才叫我回教室,也沒問我到底做了幾個。(喵的,她是隨便講講嗎?)
我身心受到極大創傷,那天之後的下課時間都無心玩耍,只一個人躲在教室發呆。女同學們見我異常癡呆,皆深表同情,紛紛坐在我身邊柔聲安慰。一起喝水的男同學們更是捶胸頓足,只差沒自打嘴巴,恨自己沒有勇氣陪我挨罵受罰(馬後炮放得鏘鏘響)。
我不氣任何人,畢竟誰要當主動挨罵的傻瓜?但傷害已成,覆水難收,我從此恨上自然老師,當然,還有我一直搞不清楚的伏地挺身。
我回家是個沒嘴葫蘆,好事壞事都不會告訴忙碌的父母,更何況這等奇恥大辱。不過當時在走廊上的鄰居學弟果然當了廣播電台,我猜他應是告訴姊姊(=我隔壁班同學),他姊姊告知他母親,他母親告知我母親,然後我母親就給班導師打了電話。(社區互聯網就是這麼奇妙)(囧)
隔天我便被自然老師叫進辦公室,好聲好氣地向我解釋,她如何「無可奈何、不得不」對我施以體罰,因為她早已言明喝水者要做五十個伏地挺身,若當時放我一馬,日後如合率領群孩。
她說的話很有道理也很有邏輯,但問題是,我當時只是個十一歲的小孩,她大可以罰我抄課文、到教室後罰站或打掃廁所、清理校兔的籠子等等小學生能力範圍以內的事情,而不是以明知超出我能力的五十個伏地挺身逼我在眾人面前出醜,我氣得不是我被懲罰,而是我被逼到狗急跳牆、跪在走廊上哭泣,還被一堆人看到。
威嚴掃地,要我日後如何在江湖走跳?
而且我一直不能原諒她為了自己的方便,不公平地選擇我做為殺雞儆猴的對象。或許這在大人的世界很常見,但我一定要重複一次,當時我只是個十一歲的小孩,憑甚麼要我接受這種待遇?老師處罰我,我無話可說,但她以羞辱的方式讓一個從未受罰的好女孩(對,就是我),被迫整節課在走廊上當馬戲團猴子,讓我永生難忘。
從此我對自然課的心就淡了許多。(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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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 28 週日 200915:22
  • [唸] 哀悼|MJ之死

素有流行音樂之王號稱的MJ幾天前過世,享年50歲。初始公布死因為猝發性心臟病,後疑似服藥過量與毒癮,但昨日公布目前已排除他殺可能。但為釐清真相,警方正在尋找MJ的私人醫生,也就是MJ死亡時撥打一一九者(但目前失蹤)。
這大概是近年最震驚中外的演藝新聞了。MJ本人就是一個十分具有話題性與爭議的藝人,二十五歲以下的年輕人大概不能理解為什麼一堆粉絲哭得梨花帶雨,但有參與過那個盛世的人就能明白,MJ的死亡最令人遺憾的是一個時代的結束。我總覺得現在這個時代樂壇缺少的就是像他這樣具有指標性的時代人物,噢,不過不能否認,所謂的指標人物往往在死亡後才更顯得燦爛,所以也許有一天這個時代的指標人物總會出現的。
我對MJ沒有什麼特殊的感情,不論是崇拜或厭惡,都不強烈,但連我這麼肢體殘障音樂殘障與不關心演藝新聞的人,都不得不承認他是一個舞蹈與節奏的天才,缺德點來說,也是個對整形很有想法的天才。
如果他生在這個年代,恐怕會被知名部落客「個人意見」抨擊得很慘。MJ最令人難忘的造型就是永恆露出襪頭的九分長褲(襪子則是永恆的白),這種裝扮出現在上班族大叔身上顯得怪,但穿在載歌載舞的MJ身上卻有一種瘋狂的魅力。
細看MJ從五歲登台到五十歲死亡的臉容(多麼巧合、絢爛又短暫的一生),很難相信這是同一個人,不過說真的,到最後也很難看出MJ到底是個長怎樣的人了。他從濃濃的巧克力色轉為雪白,鼻子高了,下巴方了,眼窩深了,唯一看得出是他的或許只有那張嘴吧,但說真的嘴唇也薄了。
當代整形的藝人多如牛毛(或許該數數有誰沒整形的比較快),但MJ肯定是最投入的一個。據八卦站控媽所言,有醫生指出MJ的整形癖好疑似偏執狂之類的精神疾病,我想大概就像某些過胖的女孩減肥過度成為厭食症,卻還是一心認為自己過胖一樣,MJ花了大半輩子希望成為另外一個品種的人,最後卻把自己搞的四不像。
他的另一個負面新聞是戀童癖。MJ的律師(還是前律師?)在他死亡後跳出來澄清,此事確是烏龍一場,MJ只是以錯誤的方式熱愛小孩。我們(包括該名律師)都已無從得知真相,所有的一切都只是猜測,但自從戀童癖疑雲爆發,MJ就從高高的雲端跌落人間,而後漸漸被踹下地獄。
我想不久的將來就會有人將他的傳奇一生寫成小說、並改編成電影電視劇舞台劇,可以預見他的前妻(該稱為遺孀嗎?)、孩子與其他親人極度有可能為了這些版稅打官司,因為負債五億美金,他的豪宅、遺物可能都會被拍賣,短時間之內所有關於MJ的一切都會成為一股二次消費的旋風,一些十幾年來見報率低過一的明星會以MJ好友的身分不停放話發言與上電視哭泣,各國名嘴都會趁機上談話性節目以此為題撈一筆,媒體們開始說MJ的好話,遺憾天才早逝,等等。
但我只懷疑這些對MJ來說到底代表什麼。總要到人死之後才有人發現他其實也是個生命。昨天看電視時看到某位(我真的不知道他是誰)的光頭男接受訪問,談起他某次與MJ閒聊,問他是否寂寞,MJ睜著眼睛想了幾秒鐘才回答,是的,我很寂寞。
高處不勝寒。我想起這句話。
我想另外一個痛心的人會是瑪丹娜,雖然這位阿嬸靠著瑜伽勉強保持青春不老,又聰明地懂得利用媒體保持聲勢不墜,不過她與MJ算是演藝圈同期巨星,我想多少有物傷其類之感。人所創造的年代會過去,這大概是歷史千古不變卻永遠無法參透道理。
我對於MJ不停整形的背後意義比較有興趣,到底是為什麼他如此痛恨自己血液裡黑人的基因,而非得除去身上所有的黑色素、蓮霧鼻、平坦的臉面與厚嘴唇呢?如果用灑狗血一點的方式猜測,恐怕他曾經歷過強大的種族歧視,導致他萌生「白人比較高級」的被害者意識?於是當他有了能力與財力時,忍不住一再透過手術,將自己變成理想中的模樣。(關於MJ整形、漂白的傳聞,底下有位熱心的網友提供了這個網址,裡面有一些以往沒能知道的資訊,大家可以參考一下,也許我們透過媒體所認識的MJ並不是真正的他?)
沒什麼好說的,死者為大,入土為安。但望這個例子能給還活著的千千萬萬人一個警示,不管你多討厭自己,不管你如何透過手術改變自己,當別人看著你時,看到的還是那個原本的你。人不會因為外表改變而真的改變,能透過外表改變的只有自己看見的自己,而非別人看見的自己。
為MJ死亡所帶走的八零年代哀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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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6月 22 週一 200921:47
  • [唸] 黑特|論離職

你拍攝的 叢林。常聽一句老話,「換個位子、換個腦袋」。這句戲謔之語,說的是大部份的員工(或部屬),在自己當了老闆(或主管)之後,卻經常做出與當年那討厭的傢伙一樣的決定。個人以我簡陋的管理常識分析,倒不認為這真是因為換了位子就「換了腦袋」,該說,是換了位子就「換了立場」。基層員工只需要對自己的績效負責,主管卻必須對整個部門的績效負責,在營運不佳的公司裡,就連誰多拿了幾個橡皮擦,說不定都會影響部門的下年度預算。
不過,這種偽善的辯解,是正常情況之下的分析。在台灣,大部份情況都是不正常的。至少,我就老是遇到不正常的狀況。(攤手)
最近我又要離職了,提到離職這種戲劇化的場面,就不由得掬一把傷心淚、涕唾滿面。
在下因性格古怪、品德有虧外加運氣不好(好了,我都承認了,認真魔人們可以省卻耍嘴皮之苦了吧?),長年在玩找工作與離職的遊戲,就在各產業間如魍魎般飄來盪去之際,對離職一事深有所感。
蓋世間老闆百百款,高矮胖瘦男女老幼,不一而論,卻有個共通的特點,那就是:一談離職,都一樣沒風度。
信手拈來印象中最傷感情的三個離職經驗。
敝人小妹我曾經歷某妖女老闆,工作過程述不贅敘,總之某年某月的某一天,妖女派了小嘍囉向我傳旨,下月起每月扣老娘兩成薪,小嘍囉並得意洋洋言道,若想要回這無辜的兩成薪水(多麼像勒贖電話的口吻),就得(一)達到某忽然冒出來的業績門檻。(二)從此剁掉反骨、磨平猴兒性、閉上嘴巴。(三)無薪加班,任勞任怨做到死。
我終於忍無可忍,冷冷稟報小嘍囉,貴公司毋須如此大費周章為在下量身訂做諸般規矩,老娘不幹矣。從此之後,新人煩請自帶,業績煩請自扛,不過該歸老娘的錢,煩請一毛不差匯進我戶頭。
不過,我不是那麼不講道理的人,一開始還打著無辜無奈無法可想的心痛表情,想來個好聚好散。誰知隔天我請託貢丸湯大人來幫我運東西回家時,卻讓貢丸湯撲了個空,原來我被妖女老闆挾持,拎至公司附近的咖啡店喝咖啡。
妖女老闆聲淚俱下(雖然淚一直沒落下),說起她對我如何「用心栽培,感情深厚」,實不解我怎能如此恩斷義絕。我啜一口咖啡、看一下手錶,眼看下班時間已過,卻怎麼也逃不開腳。最後只能和盤托出:欸,老太太,是妳派來的小嘍囉姿態過高又把話說死,怎能怪我維護自己尊嚴呢?小嘍囉千不該萬不該說要扣我薪水,我這人甚麼都能忍,就恨人家動我薪水,一動薪水就沒得談,這是擺明了把老娘的辛苦當驢肝肺耶!
妖女老闆如孝女白琴雙目含淚、仰天長嘯,摸著本該安置良心的胸口(但現在應該已經空了)發誓,這一切都是小嘍囉自作主張、與她無涉,她對我除了滔滔江水連綿不絕的欣賞與疼惜,絕無其他惡意。
妖女老闆握著我的雙手(疑似嘴唇發抖),說,我們一起奮鬥了那麼久,就快要成功了,難道妳捨得就這麼放棄?
因為年輕,我被說動了。是夜只搬走辦公室一半傢私。貢丸湯幫我載貨回家路上聽我絮叨不已,一直沒說甚麼,我沒頭沒腦的告訴她,除了妖女老闆唱作俱佳的演技頗動我心,我自己想到要重新找工作也十分厭倦,竟因此萌生「不如回鍋」的念頭。
貢丸湯不愧是我自小互毆長大的「好朋友」(咬牙切齒),知道我這人不下猛藥是不會醒的,臭著臉一派風涼悠哉說:「妳們老闆現在留妳,也不過是因為她忽然發現妳人緣好,離職可能會讓妳帶出來那些新人也跟著走,所以想拖延一段時間,等她能控制住那些人了,還不急著一腳把妳踹開?妳該不會真的以為小嘍囉說得一切,妖女老闆都不知道吧?都幾歲了,人呆也得有個限度。」
真是一語驚醒我夢中人!隔天老娘一到公司就堅持原本的想法,反正我就是要走,而且是今天就要走!
妖女老闆見留不住人,忽爾翻臉,堅持要老娘待到月底。老娘雖滿心不願,但轉念一想,賭氣歸賭氣,又何必跟錢錢兒過不去,只好心不乾情不願地在離職程序單上畫押,多留十日。
好了,精彩的來了,隔一日,妖女老闆或者夢中得到了誰的啟發,或者自己喝了咖啡醒來,了悟到:留來留去留成仇之理,竟然又派小嘍囉來傳旨,一句「妳明天就不必來了」想打發老娘。很好,我雖貌不驚人、無才無德,但還是個人(挺胸),不是甚麼招之即來呼之即去的小野狗,耍我是吧?老娘當場亮出離職程序單的拷貝(勸告全天下的員工們,在公司內部不管寫甚麼單子都要留拷貝!),當場就贏了。
當然,後來我還是留到月底了,只不過這十天日子不好過,也幸好我一身銅皮鐵骨厚臉皮,總算平安離開了。但每每想起妖女老闆那十日翻臉不認人的嘴臉,兀自心有餘悸。
以為這已經是見過最誇張的老闆,但後來又遇到另一個經典之作。
另一個公司是小型創業網路公司,老闆們很多,彼此關係又錯縱複雜,既有情侶、也有兄弟姐妹、更有同袍同學同寢室甚麼的,年紀都很小。
我事後回想,總覺得年輕人創業真的不要太早,如果連員工都當不好,又要怎麼當老闆?不過,這或者也只是我自己受過荼毒後的偏頗之詞吧,大家隨便聽聽即可。
年輕老闆每個年紀都比我略小,不過初時我對這種事情不甚在意,人家啣著金湯匙,有個燒錢不手軟的老爸,也不是他們的錯,我呢,幸福快樂地長大,靠自己出賣勞力賺錢,也沒哪裡輸他們,反正我也不大喜歡負責任,還是當員工得好,至於老闆是天才還是弱智,只要乖乖發薪水我都沒意見,更遑論年紀。
一開始日子還挺逍遙,年輕老闆的好處就是他們甚麼都不懂,乍看工作可以隨自己,不料
蜜月期後事情浮上檯面,不妙,年輕人自我膨脹程度比我想像嚴重很多,於是我開始每天過著「做得好都是老闆的功勞,做不好都是阿控該死」的日子。
真正讓我抓狂到想離職,是因為某日臘腸在msn上悄悄敲了我,他說,白吃老闆們不知道我跟臘腸是哥兒們兼姐妹淘(臘腸:「這是甚麼爛形容詞?」),竟然每天逮到機會就向臘腸抱怨,說我如何不事生產、上班擺爛、準時下班、態度不好,等等等等,更恐怖者,是他們不止向臘腸一人尋求慰藉,公司所有員工們都每日數次收聽「阿控工作態度不好日記」,連參加某創業者聚會,都不忘向其他年輕老闆們訴苦一番,而其他年輕老闆們也對他們深表同情,紛紛驚呼,唉呀,你們家的企劃錢真好賺。
好了,我不想解釋我到底有多苦多累、薪水多低,因為說不定我真的工作超輕鬆薪水超高,只是我自己沒見過世面所以沒感覺。但總而言之,事情搞到這樣,我也不想幹了,每次做好的企劃都被隔壁老闆的親戚剽竊,辦不到老闆們每次心血來潮提出的不可能任務時都被侮辱(舉例好了,我曾收到這樣的命令:「阿控,請去租借士林夜市前面的廣場,預算新台幣五千,三天後要使用。」)(提醒大家,租借公家機關場地,至少要跑一個月的公文,還不一定排得到時間喔!)(而且士林夜市廣場一天租金是兩萬),所有的一切我都好想忍耐,可是,老闆在公司內部到處跟同事們說我的壞話,我受不了啦!
於是我又提出了離職,老闆們先是錯愕,接著歡欣,然後,要求我離職後必須去公司補蓋一些章,才願意將最後一個月的薪水匯給我。
我去了,卻覺得薪資條怎麼看也不對勁,少了幾千塊。錢雖不多,卻也是老娘賣命換來,由不得它們逃離我的魔掌。開口一問之下,大屁股的老闆B卻一臉鎮靜告訴我,因為我該月請過兩天假,所以必須扣除我的績效獎金。
老娘這輩子沒這麼火過,搞甚麼屁啊,薪水低得都不夠塞牙縫了,還扣我錢?而且我幹的又不是業務又不是行銷,公司也沒有所謂的業績要扛,哪來的績效獎金?薪水裡從來沒有績效獎金,卻要扣我的績效獎金?是我邏輯不好還是他們邏輯不好?
我氣得渾身發抖,此事不關風與月,是尊嚴被侮辱了。
強忍想打到他們全體毀容的衝動,我耐著性子問,績效獎金怎麼個算法?老娘便算是請了兩天假,除了日薪已經被扣掉,還扣上一筆績效獎金,也不該直逼五千大洋吧?
老闆B囁嚅了一會兒,才吶吶地回了一句:「公司內部自有一套公式,不過這是公司機密,不能告訴你。」
就算在我波折不斷的求職史上,這句話也十分經典。走遍各大公司,我沒聽過一個員工想知道自己薪水怎麼算的時候,老闆會這樣回答。我愣在當地,心中百感交集,是我不好,當初怎麼會瞎了狗眼進這家公司?
長嘆一聲、掩面而去,懶得為了幾千塊爭論不休,因為反正我也知道是拿不回來了。勞資雙方,勞工是永遠的弱勢啊,何況是這種沒規沒模的小公司?
想想世界上不公平的事情就是這樣,如此這般無知愚蠢之徒,就因為他老爸源源不絕提供鈔票,公司竟也屹立不倒至今。(好,我承認我當時氣到常希望他們快倒!XD)
本來以為自己早已過盡千帆,再也沒有老闆能讓我驚訝到合不攏嘴,沒想到這次離職又提供了我一些新的「素材」。
本次離職主因複雜,我也懶得再說,就直接從離職那日談起吧。
上班沒兩天我就想滾蛋了,不過一直猶豫不決,直到那日早上主管甲與我約談,令我驚怒羞怒交加,中午後我想了想,下午便提出離職。
下午時換主管乙約談我,他老人家的重點沒幾個,簡單來說列表如下:
(一)當初他是看我態度積極才用我,現在我辭職怎麼對得起他。(我只是個上班十天的阿菜,被講得好像殺他全家般的十惡不赦)

(二)他(雖然跟我盧了十幾分鐘)但可不是想留我。(對,他花四十分鐘並不是想留我,只是想羞辱我)
(三)他沉痛地以一種疑似攻擊我,但他一直強調是為我好的方式,告訴我(或是詛咒我?)到下一份工作時絕對不可以又遇到困難就逃避。但其實我只是無法配合公司病態的加班(看到某天貼出公告,規定每天至少加班到八點,星期六要來加班全天時,我真的覺得我好有先見之明),這跟遇到困難就逃避有甚麼關係?
(四)他沉痛地以一種疑似攻擊我,但他一直強調是分享經驗的方式,告訴我(或諷刺我?)我的年紀也不小了,應該很懂職場倫理,怎麼會做出這種騎驢找馬的事情。其實我覺得每個上班族都應該懂得用騎驢找馬來保護自己,只有像我這種傻蛋才會下一份工作沒著落就遞辭呈。重點是我當了傻蛋還要被他懷疑跟嘲諷,真他媽是傻蛋中的傻蛋。
(五)他老人家惡狠狠地說,不知道公司會不會扣我薪水,因為他覺得我的離職「不合程序」。
好了,關鍵字出來了,「扣薪水」這三個字讓老娘瞬間恢復戰鬥力。
不過,如他所言,我年紀也不小了(媽的,死肥男超沒禮貌),不該再像年輕時動不動化身噴火龍,於是我巧笑倩兮、美目盼兮、鼻孔擴張兮告訴他,不管公司的離職程序需要幾天,我都可以配合,所以完全不構成不合程序的條件。
主管乙沒再回答,我當他聽懂了,不過說真的,沒拿到薪水條前,我都不太放心。
妙的是,因為這間公司是給日薪,所以我有心理準備,雖然我從六月一號工作到六月底,理論上是整整一個月賣命,不過我拿到的恐怕只有二十個工作天的薪水,足足比應得薪水少了三分之一,悲夫。(再次勸告大家,若非不得已,請勿嘗試日薪制的公司)
OL在這險惡的人間闖蕩,靠的究竟是甚麼呢?我想著這個問題。
以往人人都勸我,行事低調些,嗓門兒壓低些,個各信誓旦旦說我定是天生招搖的箭靶子命,不低調才是我的致命傷,所以這次我上工謹守低調原則,不化妝、不說話、不穿太花,遇事點頭、微笑、搖頭、傻笑、悶頭、不笑,自我介紹只有短短幾句,結果還不是成了烈士一隻。
真真令人百思不得其解。(握拳)
吾友miss藥師陳說了一句名言:「跟大家不一樣就是不低調。」我才恍然大悟,原來老娘上班不聊天打混、每日事每日畢、永不加班,就是不低調。原來老娘意志堅強、拒吃肥胖下午茶,就是不低調。原來老娘不懂三立偶像劇、日本傑尼斯、韓國......(連名字都叫不出來).....,就是不低調。
好吧,老娘不低調。(甩髮)
吾友蛤姐對我耍低調一事十分不諒解,據她老人家所言,一個個性不低調的人,不管再怎麼掩飾也掩飾不了,只會讓別人覺得這個人很假很難捉摸,主管還會覺得我很難對付。
我想想也是,畢竟老娘不止一次被看到接到好友來電講到忘我,在自以為空無一人的會議室笑得像隻吸了笑氣的火雞。蛤姐之精闢可見一班。

算了,叫那些偽善的傢伙去吃屎吧,老娘不幹了反正都!
最後用吾友貢丸湯的另一金句為這篇文章做一個完美(?)的ending:「我看妳下次找到工作不要再耍低調好了,反正妳高調被討厭,低調被欺負,那還不如高調點。」
是啊,難得糊塗,不如高調!!(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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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3月 06 週五 200909:27
  • [唸] 台北|趣事

昨天發生一件有趣的事情。
下午時分天氣微晴,電視新聞卻說過後將連下一星期大雨,我恰好有事外出,便順路帶著相機到現在我已經搞不清楚叫甚麼名字的台北觀光名點(前「中正紀念堂」,後更名「自由廣場」,聽說現在又改回來,但扁額依然書著自由廣場的藍色琉璃瓦大廟),想來個浪漫的一人台北巡迴。
我由捷運五號出口而出,本打算先至誠品禮貌性造訪(就是不打算灑錢啦XD),但後看天空亮的可愛,便決定放棄室內行程。
穿過月洞門,從音樂廳(還是戲劇院?我老搞不清楚他們這對雙胞胎誰是誰會唱歌誰會演戲XD)走到大牌坊,一群鴿子在地上撿拾食渣。星期四的下午近晚,原本帶著孩子四處灑麵包的母親都急急而去,廣場上只有零散的人群,風有點大,我一手插口袋,單手持相機,看到甚麼拍甚麼,這個走了幾百次的地方顯得不太一樣。
忽然,一個個子嬌小的女人拉拉我袖子,用簡單的英文與手勢問我可不可以幫她拍照,我閒人一個,又一腔熱血,對服務外國同胞這種提升國家觀光資源的好事當然義不容辭,雖然拍照時一度不知道該跟外國朋友說「say cheese~」這種老梗還是「六的後面是甚麼」這種local梗,導致最後竟然沉默地按下快門,感到有點抱歉,不過該外國捧有好像時分滿意我的傑作,頻頻向我道謝(當然我不否認也可能只是我自我感覺良好)。
妙的是,當我帶著滿懷做善事後後的高潮(羞)準備繼續我的台北巡禮時,外國捧有卻熱情地問我,需不需要也為我拍張照片。
一時間我忽然語塞了。我?為什麼?我沒打算入鏡啊。
兩秒後我才醒悟,這位朋友原來將我當成觀光客了,噗,所以其實她挑中我只是因為同在異鄉為異客的惺惺相惜嗎?(遠目)
我沒有戳破外國朋友的浪漫(?)誤會,只是微笑著請她不必介意,便瀟灑地(?)離去。(好啦,我承認是有一點怕萬一攀談起來被她發現我是台灣人會很尷尬XD)
沿著圍牆,我走過張榮發基金會大樓(前「國民黨黨部」),拍過矗立路中央的城門(永遠搞不清楚它是東南西北哪一門),在十字路口看到灰濛濛的總統府,在一片嚴重的空氣汙染終帶著些許仙山仙境的氣氛。
「來拍個總統府好了,路過八百次都沒拍過。」我如此想著。
過了馬路,先看到台北賓館的圍牆。我興致盎然地東張西望,還拍下圍牆上的宣導標語。(圍牆也是古蹟之一,請大家不要亂塗鴉!)
忽然,一位穿著家居服,手中還提了兩只塑膠袋,顯然剛完成購物的阿姨拉住了我。
「妳有沒有去參觀過台北賓館哪?」阿姨說,一臉熱血。
有些反應不過來的我搖搖頭,心想阿姨還真是熱情,敢情是太子賓館的公關人員?XD
「妳來台灣一定要去參觀太子賓館,這裡可是總統接待外賓的地方唷。」阿姨的眼睛閃閃發亮,像兩顆大鑽石:「聽得懂台~北~賓~館~是甚麼嗎?」
我:「......................(囧)。」
我又被當成外國觀光客了嗎?
阿姨還在等我的回答,可能心裡也在想到底該用哪一國語言跟我溝通,這可不是用簡單英文說no~Thax就可以打發的對像,我只好帶著尷尬的微笑,裝熟地對阿姨說:「阿姨,我是台灣人啦。」
阿姨臉上的表情非常精彩,簡單來說也是個囧吧我想(微笑),不過阿姨不愧是阿姨,千分之一秒時間內就恢復,很鎮定地跟我說:「台灣人也是應該來參觀啊,我跟妳說,每個月的第二個星期天有開放參觀喔,妳一定要撥空來看看後花園那兩隻漂亮的黑天鵝,不過也是要憑運氣啦,我自己來的時候有看到他們,上次帶我爸爸來就沒看到。」
面對阿姨提著兩大袋東西卻熱情推薦的赤忱,我不忍拂其好意,便一直沒有打斷她。阿姨大概見我孺子可教,順帶又推薦了總統府:「還有總統府喔,平常星期一到五開放一樓,重大假日才有開放二樓,不過我跟妳說,一樓超無聊,都是一些文史資料,妳啊,一定要找機會去看二樓,超棒!」
阿姨總算介紹完,而我也承諾一定會找機會去找兩個地方參觀後,我們便揮手道別,結束這萍水相逢。
事後跟幾位朋友說起此事,人人樂不可支(除了因病狂拉肚子中的貢丸湯XD),怎麼也想不透我如何能一天之內騙倒兩人。大夥兒都好奇我昨日穿著打扮,但也不過是平常休閒打扮,自認是很台北風格的,所以,也許真是行為怪異惹的禍啊?XD
外國朋友也就算了,連本島阿姨都把我當成觀光客,難道獨自拿台相機在路上閒晃就一定是觀光客嗎?莫怪我經過二二八公園時,等公車的人群皆對我注目。
其實心情是好的,幫助了一個外國朋友,並接受了一個本國朋友的幫助,雖然感覺有點烏龍。不過,卻發現台北並不如想像中那麼冷漠,因為還是有許多像我一樣的人,還是有許多像阿姨一樣的人。
用一個微笑結束這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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