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歐吉桑死了之後,歐巴桑外出就格外小心,天黑之後,不太出門,本來不大看在眼裡的紅綠燈哪班馬線哪,現在都變成她的護身符。
「還活不夠哪。」她這麼告訴左鄰右舍,邊笑邊講,眼睛閃閃爍爍,一臉自嘲。
其實到了這把年紀,已經沒有甚麼好計較好在意的了,吃也吃不動,玩也玩不動,年輕時喜歡的東西都變得沒有甚麼意義,老伴走了之後的這三年,她更是明顯蒼老許多。
那活著還幹嘛呢?其實只是是為了揪出壞媳婦的狐狸尾巴。
五年前,超過四十的大兒子終於決定要結婚,對象卻是一個離過婚的女人,一句台語都不會說,還帶著兩個拖油瓶,大女兒都高中畢業了。
歐巴桑很不滿意,她自認為自己生的兒子值得更好的女人。歐吉桑勸她,願意結婚就不錯了,他們生了五個兒子,下面四房都已經開枝散葉,不缺人傳宗接代啦,老大結婚,就只是找個伴罷了。「孩子甲意就好,賣管太多。」
她一輩子沒違逆過丈夫,既然他這麼說,那就這麼辦吧,雖然歐巴桑心裡嘀嘀咕咕,卻還是把原本就留給大房媳婦的整套首飾跟聘金拿出來,幫老大辦了一個熱鬧的婚禮,酒席上,新娘又抽菸又喝酒,還扯著嗓子跟年輕人划起酒拳來,禮服的裙襬拉到大腿上,惹得街坊們一陣竊語。
歐吉桑的臉色雖然難看,還是那句老話:「孩子甲意就好。」
婚後,老大沒有搬出去的意思,她也樂得輕鬆,以為跟兒子媳婦一起住,總也能享點清福,沒想到新媳婦好吃懶做又愛賭博,歐巴桑除了原本的家事,還得伺候兒子一家人,連新媳婦帶來的兩個拖油瓶都把她當傭人使喚,幾個月後,終於把她氣病了。
歐巴桑不會抱怨,只能躺在病床上對歐吉桑流眼淚:「你說的好媳婦,說啥米孩子甲意就好,還不是艱苦到我一人。」
歐吉桑心裡是疼某的,隔幾天就要兒子一家搬出去,反正小兒子就住隔壁,他們也不缺人照料。老大抱怨了一陣,跟新媳婦商量後,倒是乖乖地搬了出去,住得也不遠,每個月回來看看老夫妻倆,日子反比同住時愉快。
有一天,老大拿了一張保險申請單回來,說是兩個老人年紀大了,難保身體這兒痛那兒痛,新媳婦在保險公司上班,幫兩老挑了一張又便宜又划算的保單,錢呢,老大會定期支付,受益人呢,當然就得是老大夫妻。
「還活不夠哪。」她這麼告訴左鄰右舍,邊笑邊講,眼睛閃閃爍爍,一臉自嘲。
其實到了這把年紀,已經沒有甚麼好計較好在意的了,吃也吃不動,玩也玩不動,年輕時喜歡的東西都變得沒有甚麼意義,老伴走了之後的這三年,她更是明顯蒼老許多。
那活著還幹嘛呢?其實只是是為了揪出壞媳婦的狐狸尾巴。
五年前,超過四十的大兒子終於決定要結婚,對象卻是一個離過婚的女人,一句台語都不會說,還帶著兩個拖油瓶,大女兒都高中畢業了。
歐巴桑很不滿意,她自認為自己生的兒子值得更好的女人。歐吉桑勸她,願意結婚就不錯了,他們生了五個兒子,下面四房都已經開枝散葉,不缺人傳宗接代啦,老大結婚,就只是找個伴罷了。「孩子甲意就好,賣管太多。」
她一輩子沒違逆過丈夫,既然他這麼說,那就這麼辦吧,雖然歐巴桑心裡嘀嘀咕咕,卻還是把原本就留給大房媳婦的整套首飾跟聘金拿出來,幫老大辦了一個熱鬧的婚禮,酒席上,新娘又抽菸又喝酒,還扯著嗓子跟年輕人划起酒拳來,禮服的裙襬拉到大腿上,惹得街坊們一陣竊語。
歐吉桑的臉色雖然難看,還是那句老話:「孩子甲意就好。」
婚後,老大沒有搬出去的意思,她也樂得輕鬆,以為跟兒子媳婦一起住,總也能享點清福,沒想到新媳婦好吃懶做又愛賭博,歐巴桑除了原本的家事,還得伺候兒子一家人,連新媳婦帶來的兩個拖油瓶都把她當傭人使喚,幾個月後,終於把她氣病了。
歐巴桑不會抱怨,只能躺在病床上對歐吉桑流眼淚:「你說的好媳婦,說啥米孩子甲意就好,還不是艱苦到我一人。」
歐吉桑心裡是疼某的,隔幾天就要兒子一家搬出去,反正小兒子就住隔壁,他們也不缺人照料。老大抱怨了一陣,跟新媳婦商量後,倒是乖乖地搬了出去,住得也不遠,每個月回來看看老夫妻倆,日子反比同住時愉快。
有一天,老大拿了一張保險申請單回來,說是兩個老人年紀大了,難保身體這兒痛那兒痛,新媳婦在保險公司上班,幫兩老挑了一張又便宜又划算的保單,錢呢,老大會定期支付,受益人呢,當然就得是老大夫妻。
三年後,歐吉桑就死了。
歐吉桑死得很慘,是晚上去撿破爛的時候被撞死的。歐巴桑擔了一晚上心,起床等到的卻是他的死訊,哭都哭不出來。她慌慌張張地給五個兒子打了電話,聲音都不像自己:「趕緊返來,返來送你阿爸。」
五個兒子聞訊都同樣錯愕與悲痛,但他在老大身邊聽到一陣笑聲,是新媳婦。當時歐巴桑腦袋一片空白,等喪禮結束後細細回想,怎麼想怎麼不對勁,卻苦無更明確的證據。
五個兒子理應平均分擔喪禮費用,獨有老大推說保費還沒下來,手頭沒錢。後來,也沒把四個兄弟幫他填上的錢補齊。
這些,歐巴桑都知道,但她都沒講。四個小兒子一向孝順,不忍令老母擔心,又覺為父親喪葬費用與兄長爭執,傳出去難聽,就沒再向老大追討這筆錢。歐巴桑都知道,只是不說。
這些日子來,歐吉桑的死狀一直在她腦海裡盤旋。法醫說,那不是被人從後頭不小心撞死,而是被人先用棒子敲昏,再開車從身上輾過,警察說,那就不排除是熟人所為。歐巴桑像溺水的人抓住浮木一樣抓住這句話,不排除是熟人,她相信,她堅信,是那個不要臉的媳婦,是這個信念支撐她這些年。
總有一天,錢會花光,壞媳婦會把壞念頭打到她身上,歐巴桑等著,等她對自己下手的那一刻,她就可以揭穿歐吉桑死亡的真相,就算失敗了,她也可以回到歐吉桑身邊。這樣一想,她甚至期待著媳婦對自己下手了。
又過了兩年,她卻一直活得好好的。
「老傢伙呢?」明霞將拉門打開一個縫,偷偷往外覷,一邊小小聲問明志。啟志聳聳肩,姿態優美地從西裝口袋裡掏出一條方巾抹了抹額頭。
「誰知道,又去收破爛了吧。」
「這次手腳可得俐落點,前年老頭死的時候,保險公司拖了半年才付錢,這次我可等不了那麼久。」
「妳不能等,難道我能等?好幾張票子等著軋,難道我不緊張?重點是要乾淨俐落,別留下甚麼把柄。」啟志得意地說:「保險公司要查,要拖,都由他,反正什麼都找不到,錢終究還是要匯進我們的戶頭,早晚而已,急事緩辦才辦得好。」
「急事緩辦?我急著用錢。」明霞焦慮地說:「再拿不出錢來,他們要把我女兒抓去賣了。」
「誰叫妳好賭?現在知道緊張了?妳就跟他們說,老太婆的保險金一下來就給他們,這夥人貪心得很,多給他們一點,他們能等的。」啟志依舊悠哉,嘴角還帶著微笑:「真逼急了,就叫妳前夫拿錢出來啊。」
「他要真的拿出錢來,就見鬼了。別說了,老傢伙回來了。」明霞關上拉門,坐回桌旁,若無其事地端起茶杯。
歐巴桑蹣跚走進屋裡,放下肩膀上的麻布袋,噓了口氣,環顧屋裡,扯開嗓子叫了起來:「阿志,阿志啊,阿志,返去了嗎?」
「阿姆。」啟志拉開房門:「我在,啥代誌啊?」
歐巴桑瞪了明霞一眼,才指著地上的麻布袋:「攏好好的,你撿看賣,愛啥拿去。」
「免啦,免啦。」啟志不耐煩地說:「我謀欠啥啦,甲你共賣撿啊,一直撿,人攏以為我謀么孝,就見笑欸。」
「是啊,媽。」明霞在一旁搭腔:「您就別再撿了,家裡不缺這點錢,想要甚麼跟我們夫妻倆說一聲就好了嘛。」
「我聽無國語。」歐巴桑冷冷地頂了一句,轉身就走進屋裡:「真熱,去洗身軀。」
明霞氣得發抖,卻無可奈何。
啟志拍拍她的肩膀:「忍耐一下,咱們今晚就動手。」
小芳被綑住手腳扔在床上,嘴巴上還塞著一條發霉的毛巾。
她的眼淚已經流乾了,睫毛上掛著一排淚水蒸發後殘留的鹽巴,跟一大坨眼屎。
兩個打赤膊的男人在屋裡打牌,空氣裡瀰漫煙味酒味跟汗臭味,米白色牆壁上掛著一張大白板,上面有每個月的營收,跟一些欠債人的電話。再過去一點,是一扇半閉的房門,牆上貼滿斷肢照片,像一間擺滿屍體的殮房。
「瞪甚麼瞪?」輸了牌的男人脾氣很大,一巴掌往小芳臉上招呼,小芳的頭被甩往牆上一蹬,撞出一個雞蛋大的包。
「老闆說過別動她。」另外一個男人好整以暇地數完錢,收進口袋,又開始刷哩刷哩地洗牌:「打出那麼大一個包,到時候賣相不好,小心老闆拿你出氣。」
小芳覺得嘴巴有點乾,但她無法說話,也不願意對這些廢物低頭懇求。她心裡很矛盾,很希望媽媽快來救自已,卻又不想被這樣的女人所救。
她忽然很想念妹妹。妹妹比小芳小三歲,如果還在的話,應該才剛滿十八。
小時候,小芳和妹妹總是搶著要跟爸爸睡在一起,爸爸是個泥水匠,喜歡吃檳榔,身上總有一種檳榔跟汗水混合的味道,別人覺得很臭,她跟妹妹卻覺得很香。
小芳跟爸爸去過幾次工地,知道爸爸的技術很好,責任感重,只要是爸爸貼的磁磚總是不浮,每一個牆面都光滑地像水煮蛋,但是爸爸脾氣太壞,常常跟人吵架,工程款的尾款因此常常收不回來。媽媽為此很不高興。但是爸爸總是讓她,對她百依百順,就像對她們姊妹倆一樣溫柔。
後來,爸爸漸漸老了,手抖了,生意少了,原本就有些拮据的生活變得更為辛苦。
一天晚上,她聽到爸爸媽媽在房裡吵架。「妳真那麼缺錢,殺了我領保費最快!」她聽到爸爸這樣喊。
沒幾天,爸爸就死了,媽媽說,爸爸從工地回家的時候,被車撞死了。
不是的,她知道,爸爸被媽媽殺死了。
媽媽領了一大筆保費,吃香喝辣了好一陣子。那段時間,媽媽染上賭博,沒幾年就把錢花光了。甚至她們姐妹倆的生活雜支跟學費,都要靠小芳每天打工,她去發傳單,端盤子,跟妹妹一起跪在地上裝乞丐。
後來,媽媽又結婚了。
新爸爸很老,長得又變態,每次都對著她們姐妹倆露出恐怖的眼神,而媽媽是不管的。小芳討厭新爸爸,討厭新奶奶,但是,小芳喜歡新爺爺。新爺爺總是溫柔而沉默,身上有檳榔跟汗水的味道,一雙長滿繭的手掌跟充滿理解的眼睛,那麼像死去的爸爸。
幾個月後,新奶奶病倒了,新爺爺要他們搬走,但是小芳還是經常回去看他,兩個沒有血緣關係的祖孫,一起坐在客廳看電視,打發掉一個晚上。
搬出新爺爺家沒多久,妹妹忽然不告而別了,沒有留下紙條,沒有一句再見,不之去向。但是小芳知道,是新爸爸做了甚麼。但媽媽是不管的。
幾個月後,小芳考上外地的大學,離開了封閉的,噁心的,灰色的小鎮。偶爾,回鄉小住,她也總待在新爺爺家。
三年後,媽媽告訴她,新爺爺死了,在路上被車撞死了。
小芳知道,是媽媽殺的。這一切都是媽媽的錯,是她殺了爸爸,是她讓新爸爸逼走妹妹,而現在,她又殺了新爺爺。她從小芳身邊奪走所有幸福的因素,所有溫暖的來源。
而現在,她又讓自己,即將為她的好賭付出代價。
「那個女人說,殺了老太婆之後可以領到一大筆保費,你覺得老大會相信她嗎?」洗牌的男人忽然說。
她這次要殺新奶奶了。小芳想。
「有錢甚麼都好談,反正這女的多擺幾天也不會爛。」輸牌的那個靠在窗邊的男人露出一個猥褻的微笑,懶懶地說:「只是一直看的到吃不到,有點火大。」
她這次要殺新奶奶了,小芳想。為什麼她可以事事如意,為什麼人人都要為她的任性付出代價。小芳越想越氣,忍不住用力扭動身體,竟然從床上滾了下來。
「這女的幹嘛?」洗牌的男人大叫,窗邊的男人一把揪住小芳的頭髮。「妳給我安份點!」
小芳扭動身體,嗚嗚咽咽地發出聲音。男人拉開小芳嘴邊的毛巾,疑惑地看著她。
小芳抿嘴伸展僵硬的臉部肌肉,陰惻惻地笑了。「你們想要更多錢嗎?」
「甚麼?」
「告訴你們老大。」小芳說:「老太婆不值錢,值錢的是那女人的老公,他的保費是老太婆的三倍,我知道,因為每個月保費都是我去匯的。」
男人們震懾地看著她。
「想要錢,就要那個女人殺了她『現在的』老公。」小芳的眼淚忽然又順著眼角流下:「你們要的不就是錢嗎?」(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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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好多這類型的創作喔,控姊的BLOG快變社會版了,咈咈咈……
因為我最近想寫一個"十種殺人的理由"系列,而且最近不太有搞笑能力(捧心)。 社會版喔...不是政治版就好,最近很多人都有出現選前焦慮的症狀啊!(怕)
十種殺人的理由有酷到,害我想到CHICAGO裡的CELL BLOCK TANGO,我超愛那段的。我最近也沒啥力欸……所以就放著生草,寧可到處在網路上和網友啦咧,科科。 選前焦慮是真的,所以我不愛看新聞啊現在,看到新聞就轉台,可是選戰廣告真是無孔不入(抖)現在連BLOG ADS都不得安寧了。
其實我回覆你之後自己有驚一下,想說是不是又挖了個洞自己跳,因為細數我blog斷頭系列文章,還真是不少,可以寫上十年都寫不完了吧。chicago我沒看,因為,太熱門的時後不想看,等不熱門了的時候,就沒東西看了(攤手),不過因為聽廣播會一直聽到克莉絲汀唱的那首主題曲,倒是會跟著ㄎ一啟ㄎ一啟呀呀兩句(羞)(怎麼會自爆這麼像阿宅的行為)。 我本身愛看報紙勝過電視,不過現在報紙記者的文字功力也很"驚人",沒有我小時候看的報紙好看了。重點是,因為我爸很愛看談話節目,而且是不分顏色只要是談話節目都看,加上他本人又有點重聽,我完全逃脫不了被噪音摧殘的命運。(還好我沒裝blog ADS)
我的天阿~~我的小控控~~ 是誰汙染了你純潔的心靈? 不過,你沒寫出那個壞媳婦的下場,就覺得很想看~(會出續集嗎?)我看到中間時就怒火中燒了~~想說哪裡來的賤人ㄚㄚㄚㄚ阿~~~~(吼~~~) 後來平復之後就覺得....我是白癡~XD
是妳~就是妳汙染我的~賠錢~! 妳不是白痴啦,妳只是古道熱腸,哈哈,妳應該是我認識的人裡面唯一比我熱血的吧XD,加油,繼續熱血人生!(牽)(被姆哥打飛)
所以,是明志還是啟志??
喔喔喔喔喔,終於有人發現bug了!西利,是啟志!我其實有發現,但我懶的改了,哈哈~ 以後校稿知道要找誰了XD
寫的真的不錯!看得好緊張! 我喜歡這個ending!
謝啦~不要太緊張,一切都只是故事XD
結尾就醬???(怒) 快點補寫幾段交待清楚 醬子不清不楚的我不蘇湖啦!!!
這叫開放式的結局,正所謂故事有限而想像無限(出自 "控制狂語錄" 一書),要是每個故事都說死了不是很無聊嗎?何況人生充滿了許多的可能性,壞人不見得有惡報,好人不見得會得救啊,不管寫成哪種結局都會有人哭泣,不如就各自表述吧? 不然來玩故事接力啊,你把它接下去,說不定你寫的比我好呢。 by 挖鼻孔的懶版主 備註:要蘇胡應該去找小蜜蜂啊,怎麼會來找我?(羞)
這可是我的專長啊,從以前到現在,細數之下,嚴格來說我好像從未寫過完結篇的長篇小說啊……(乾笑) chicago的歌我記得都是兩位女主角親自唱的啊,克莉絲汀倒只是有印象她唱過紅磨坊的歌。不過比起來我還是比較喜歡chicago有張力又超諷刺的風格,每首歌我都很愛。 妳不愛追流行的習慣再一次的得到驗證啊。
我要先承認,我一開始完全把芝加哥想成紅磨坊了,所以那個ㄎ一起ㄎ一起呀呀的確是紅磨坊主題曲,然後重點是,這兩部我都沒看,理由是同一個(羞)。我也聽說芝加哥的劇情比紅磨坊有張力,好吧,改天去迷之管道申請看看有沒有得看。 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我跟流行有仇,可能跟我本身討厭人群有關吧,流行的東西後面總是跟了一大串看起來有點瞎掉的群眾,讓我好害怕啊(軟倒)。 我正努力戒除斷頭這個壞習慣,你要跟進嗎?(這樣好像兩個鬼魂在對話)(嘿~我決定以後不隨便把頭拿下來玩耍了,你要跟進嗎?)
就是不要再寫長篇小說了嘛,嗯哼。(毆飛) 其實我也蠻怕看別人推薦的東西,尤其是那種「狂推」、「超推」、「超好看」這種評語之類的……因為害怕看了之後會和預期有落差,這種失落很機掰,加上我會開始懷疑推薦人的眼光。所以我對朋友推薦的東西都是有一搭沒一搭的……(這個沒誠意的人)
為了戒除把頭拿起來玩的壞習慣,乾脆把頭丟掉?不妥不妥,理由有三點。 其一,萬一哪天看到別人玩頭而一時手癢難耐,卻無頭可玩,恨哉。 其二,丟掉的頭萬一被別人拿走,恐有偽裝成本人玩弄本人親友,或以之向本人勒索導致本人犯下滅口案的嫌疑,懼哉。 其三,無頭的控制狂,既失美貌,又無腦袋,徒留一個肥大的身子,變成內外皆空的無主孤魂,悲哉。 基於以上三點,我個人認為把頭丟掉是非常不智,且流於形式上的強迫性矯正,與實際治療無關,就算真的把頭扔了,斷頭病還是沒痊癒,只是騙了世人跟自己而已。(認真)(到底在囉嗦甚麼) 對於推薦嘛,我倒是比較相信身邊的人推薦的東西,可簡稱為 "護短"。網路上推薦的我會先去問身邊有沒有人用過,不過電影的話我就完全是看自己爽了,事實上我有時候憤世嫉俗病一發作,會覺得整個社會的人眼光都有毛病...。 不過我的優點就是即使看了有毛病的電影或吃了有毛病的店,我也不會去毆打推薦人就是了(除非他是故意的,那我只好按照他的心願從善如流地打幾下了事,但這跟本人已經無關了),因為我相信總有一天我也會不小心做了一樣的蠢事,所以要先積點陰德福報。 記得至今看過最氣的兩部電影就是吉屋出租跟倒數第二個男朋友了。你可以去找找網誌,我記得我寫心得的時候整個氣瘋了,哈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