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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正常篤信善良風俗並遵守社會規範還很強調三貞九烈的人類來說,男女之間最大的差別或許是看待感情的速度吧?大部分的女人,不不,應該說,我認識的人裡面大部分的女人,對於感情都有一點點潔癖。而大部分的男人,我是說,我認識的人裡面大部分的男人,對愛情都有一點點猴急。

愛情這玩意兒對這些女人來說,大概類似於一顆長在樹頂梢的水晶蘋果,陽光一照,比沙子還小的氣泡都看得一清二楚,磨得女人們纖細的胸口陣陣發疼,一個逗點說錯了都能幾夜無法成眠。

而愛情這玩意兒對這些男人來說,無異於街頭巷尾擺滿架子的氣墊鞋,管他三七二十一,總之尺寸對了先套上再說,試穿不合腳、款式不喜歡大不了脫掉便是,買回家穿舊了丟掉也毫不心疼,就算腳趾上磨穿幾個水泡都不皺一皺眉頭。

欸,我承認有些偏激,但實在是最近聽說了一個很偏激的故事,心裡有些難受。

故事很簡單,一個男人,一個女人,談了戀愛,又分了手。兩個月不到時間,男人有了新歡,女人不知去向。男人是我的朋友,所以我對男人的近況比較熟悉,而身為女人,對他的一切又有些百味雜陳。

在此就不討論他們熱戀時期與分手過程了,我只能說兩個都是好人,但也真的不適合,硬要討論的話,分手對他們兩個都是好事,總有一天他們都會為了沒與這個不對的人結婚而感到慶幸。

不過,我總以為曾經相愛的兩個人(尤其是那些分手時哭得亂七八糟的孩子們)至少也需要六至十二個月的療傷期,畢竟,老話不是說,「愛一個人多久,就需要多久的時間遺忘」嗎?

顯然句老話這次並未通過驗證成為通則、公式或定理,因為我那位看起來人模人樣的朋友,分手三個星期左右便難耐寂寞而四處央人介紹女友給他,而新女朋友入袋正好是分手兩個月那天。

那天他親口證實了已與某位小姐手牽手心連心再次掉進愛情的小陷阱裡時,我忽然有一種遺憾的感覺。

常常聽說這是個速食愛情的時代,但在下倒也沒真的進過得來速車道見證過,總以為平凡的愛情再怎麼淡而無味也該勉強有個保存期限,沒想到確如罐頭開封過便走味了。

乍聽吾友效率如此之快又重新陷入愛的暴風,我不免顏面抽筋了一番,口水鼻水流了滿地之餘也與其餘諸友感嘆了一番。吾友貢丸湯小姐嘗言,男人對愛情就是這樣的,要與不要都是瞬間決定,不太顧慮對方的感受。吾另一友豬蹄小姐也很有智慧地說,男人對愛情就是這樣的,他們不想太多關於失敗的可能性,先試,不行再說。

所以在我們這些年近三十或稍微有點超過三十的女人眼中,男人對愛情的心態或許比較像一種手段,他們總之是要結婚的,戀愛與追求都只是成功的因素之一。但當女人還沒辦法放下試圖純化感情的憧憬時,面對這種現實還是有些悵然若失。

吾友蛤姐曾語重心長地說過,以結婚這碼子事情來說,女人遠比男人殘酷實際許多。男人對結婚的心情總抱著過度理想化與英雄主義式的的悲壯,他們以為自己只要付出永恆的愛與自由就可以換取一個溫暖健全的家庭。而大部分的女人走入家庭都是因為想要在穩定的經濟基礎下被疼愛照顧。

我完全同意她的看法,但我不得不說,論及婚嫁時或許是女人比較實際刻薄,但在戀愛過程中似乎是男人比較拿得起放得下。這對男人而言變成一種目標導向的任務,他們透過戀愛尋找一個理想中的婚配模型(只怪人類社會的一夫一妻制?),從五官到身材,從智力到肌力,身家背景到生育能力,等等等。條件吻合了,那就先試再說,喜歡這種事情只要有百分之一的可能就可以嘗試,這有一部分也得歸咎於他們的生理構造,總之如果不行了分手了或許只要幾百個小時就可以讓傷口癒合,就算傷口沒癒合也可以繼續下一段戀情,因為他們並不喜歡浪費時間。

或許並沒有這麼絕對,也沒有這麼複雜,只不過是激情難永遠,就算是鑽石永流傳,也敵不過歲月漸漸將回憶磨去的速度。

身為朋友我很高興看到該男子如此自立自強處變不驚為國爭光有了新戀情,但身為女人我對愛情的堅貞感到一股融合可笑與悲哀的心情,特此為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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