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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是一篇2006年的舊文,不過在修改標題時無意間修改了日期,現在也不記得確切的日期啦,只是這篇三年前的文章此時看來還是很有感觸,就重發一下吧。

-在某個部落格裡看到某個不認識網友的心情日記,雖然她顯得十分勇敢,卻讓我看的心情很差。

我並不是一個道德感非常重的人,只是覺得該做的事情和不該做的事情應該分很清楚。那位網友本身就曾經是別人婚姻的第三者,男人終於和元配離婚,而即將與這位算是「修成正果」的第三者結婚。

原本這也不關別人的事,何況她已經在日記首頁寫過請不贊同她行為的人不要進去看她的心情,我抱著看故事的心態,偶爾進去晃一下。

是因為物以類聚?還是緣份?她某篇日記說到她的一個好朋友,因為結婚多年生不出小孩承受壓力,遂在老公長駐大陸時另結情人,情人也是結過婚的男人,兩人偶爾做愛,互稱對方為soulmate,幸福生活崩塌於這位朋友的老公攤牌,原來大陸的二奶生了個女兒,情人也選擇分手,因為情人也在大陸包了二奶。

這故事既諷刺又可悲。

啊,該怎麼說呢?這年頭,連當第三者都理直氣壯了。愛情當然沒有所謂先來後到,但是愛情應該還有一些尊重和累積吧?女人不愛老公了,不離婚的理由是不希望父母擔心,這算不算自私?自己的父母擔心不好,老公的父母擔心就沒關係?因為生不出小孩而壓力大,所以交個情人紓解,讓自己愛情的靈魂得到滿足,這個世界上誰不為了自己呢?是這樣嗎?

把男人從他並不愛的妻子身邊奪走,是救贖男人嗎?為了滿足自己的愛情和痛快而走私感情,奪取感情,叫做追求真愛嗎?男人完全不愛一個女人卻娶了她,這男人豈非智力有問題?男人曾經深愛過一個女人,所以娶了她,但是卻沒幾年就失去熱情,那這男人難道不會再犯?演藝圈裡幾個曾經「修成正果」的第三者,到後來還不是都又被第四者第五者第六者擊敗?以色事人者,色衰愛弛,不是很顯見的嗎?

愛情的顏色光彩奪目,卻脆弱地只要一場雨水就可以沖刷乾淨,真正的感情平淡樸素,卻像墨汁可以滲透人心,為了一時看似激烈濃烈的感情豁出去的人,難道不怕所謂的報應?

坦白說,這個故事太可笑了。

故事裡的每一個人都沒資格說傷心,因為自己也扮演著傷別人心的角色。就像古代的綠林大盜,有膽識殺人搶貨,就別在邢台上哭泣哀求。

活著,不求得到太多,卻也不能虧欠太多啊。

我常常想起從小父親就告訴我,寧可吃很多很多虧,也不要佔別人便宜,以前我不懂,怨他把我教育成一個不懂殺掠的人,現在看來,父親書念得不多,卻已經把一生的精華都告訴我了,吃虧吃多了,看似多有悔恨,一生行止了無虧欠,才是真正的自由。(十二月生的人真是甚麼都要扯到自由)

至少,當我聽到這樣的故事時,總會想起,還好我這一生,從不負人。

我不想做太多結論批評,只是,為每一個被傷害與傷害人的,感到很痛。

一種局外人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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