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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要失去一個人很簡單,只要把他忘了就可以。

她站在街燈下,雙手插在口袋裡,藍色牛仔褲露出一節黑色的褲頭,像證明一種桀傲不馴。

夏末初秋,空氣裡已經沒有蟬鳴,樹頂有幾片葉尖泛著褐色的痕跡,她抬頭發愣,咬著菸嘴,對時光的疾駛有種不可思議的傷心。

一台發財車發出去大的聲響經過,司機是個嘴角含檳榔渣的年輕人,路面上的坑洞讓輪胎發出一句呻吟。

「幹!」年輕的司機似乎非常生氣。

她也想跟著罵,對這個世界,對這個情況,對所有其實並不是自願發生的事情,如果可以痛快發洩,或許就不需要站在路邊發呆了吧。

記憶是一種不可靠的裝置,總是把該記得的忘了,把該忘記的,至死都刻在心裡。

或許痛楚也像路面上的坑洞,不管花了再多時間跟精神,永遠也不能補成原本光滑無痕的樣子了。

是不是之後經過的每一段感情,也只能遺憾地說一聲幹,然後揚長而去。

陽光下,為甚麼有一種淋著大雨的感覺。

或許,只是一場永遠不醒的夢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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