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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人第一次看「台北人」,是國中一年級某次月考完提早交卷後無處可去,只好躲進學校圖書館,隨手就拿起來翻。

台北人一書共有十四個短篇小說,闡述的是十四個由大陸撤退來台、無法忘懷繁華的故事。十三歲時初閱並無特別感覺,對白先勇筆下那些經過十里洋場與戰亂的人物內心的驕傲、遺憾、回味、思念,只覺得矯情。

年輕時別說是鄉愁,連「愁」之為何物都懵懵懂懂,不明白世上的確有許多無可奈何,年輕的我迷戀美麗的文字,對欲語還休的惆悵囫圇吞棗,如牛嚼牡丹。

十五年後重讀此書,竟如初閱,當年的尹雪艷不是現今的尹雪艷,當年的金大班不是現今的金大班,當年的我不是現今的我。白先勇驚人的細膩像一根針插在人心最經不起敲擊的地方,關於那些或許不盡相同的、不想面對的遺憾,其實也都是同一種心情。



徬徨之刃我一直很喜歡東野圭吾的作品,不只是因為劇情夠商業化、夠流暢,也是因為他的每一本作品都有一個真正想探討的社會現象。

吾友紐西蘭偽仙女經常問我為什麼對言情小說的評價總是不高,我想差別就在這裡,因為不管寫得再怎麼優美動人,那怕劇情淒美到令我潸然淚下,但是無法反映時代或令人省思的作品,並不能真正感動我。

東野的作品被喜愛與不被喜愛的理由應該相同,那就是字裡行間對人間絕情毫不掩飾的描述。

徬徨之刃是我很久以前就很有興趣的一本,不過因為銀彈不足一直沒有勇氣下手,直到前陣子發現手頭還有幾張博客來的e-coupon,一時屁股發癢就下單了。(好,我承認其實我還買了其他七本,是有點衝動啦。)

東野另一本作品「手紙」(台譯「信」)曾改編為電影,徬徨之刃與手紙是很有趣(或者也可稱之為很矛盾、很奇特、很殘酷)的對比,手紙以兇殺案兇手及其家屬的角度,描寫社會對受刑人及其家屬的歧視,而徬徨之刃則以受害者及其家屬的角度,描寫法律如何無法安慰死者及死者家屬一事。

當我在電話中向吾友主婦奇葩推薦此書時,她很沉痛地(雖然不清楚是不是一邊挖著鼻屎摳著腳丫,但可以確定是一邊啃著三明治)告訴我,身為三個孩子的老木,她不太喜歡看這麼負面的東西,雖然說她的女兒的確必須面對這個險惡的社會,她的兒子也必須面對許多誘惑,但是她不想看這種會讓她一直焦慮思索導致失眠便秘的東西。(好吧,我承認便秘是我自己加的。)

或許對家有幼兒的家長來說,東野的確有些太殘酷,他一語道破的其實是根本無法改善卻真實存在的問題,從殺人之門裡的詐騙,惡意裡無法抹滅的惡,湖邊殺人案的可笑升學主義,白夜行裡無邏輯可言的晦暗人性,徬徨之刃中,明知不對卻無法遏止,恨意的失控。

每個人都明白冤冤相報何時了,每個人都知道以暴制暴是錯誤的行為,可是如果今天被施暴的不是毫不相干的路人,而是自己摯愛的家人時,還有幾個人能如此豁達?我在書裡每一個轉角處都會問自己,如果是我會怎麼做?

有人說本書沒有入圍直木獎是因為設定太老梗,有一種太過的煽情,乖巧可愛的受害者、溫柔慈祥工作穩定的父親、無所事事又是慣犯的加害者、充滿同情的警察,連復仇的父親路上所遇到的人都是好人,幾乎是非置加害者於死地不可。

人權團體與法律專家的著眼點的確是以改造受刑人、讓他們可以恢復正常回到社會、為社會盡力為主,現在世界更吹起一股廢除死刑的風氣。

只是我在想,有些不可挽回的事情,跟加害者是不是未成年是不是其實沒有關係?在這個資訊過度的年代,成年的標準是不是應該下降?對那些心智未成年,但是體力已經成年的人,到底該將他們歸類為成年或未成年?一個小學生不小心將同學推倒致死,和一個高中生蓄意擄殺少女,都是未成年人的犯罪,應該予以一樣的保護嗎?

壞掉的苗根子,是他一個人的錯嗎?但就因為不是他一個人的錯,被傷害的人就只能自認活該嗎?如果這種傷害是無法挽回的呢?如果有些人的確是不會反省的呢?

昨天下午我在我家防火巷看到一群手拿棍棒、頭染燦金的少年,講話都以三字經做發語詞,正竊竊私語著商量,似乎聽到「丟石頭」「砸玻璃」之類的,不太確定,在當下,我真的覺得很悲哀,社會底層的確蠕動著某些無法控制的因子,人們學會避開,但那些不小心沒有避開的人呢?

也許我們可以閉上眼睛不看那些醜惡,但不代表醜惡不存在,或永遠不會發生在我們身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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