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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說明:尖頭高跟鞋可謂新時代女性最佳戰鬥服裝,既可裝飾又可防身,若遭遇色狼而躲避不及時細跟可踩對方腳板/取下戳對方眼珠,腳尖可踢對方卵蛋/後膝(如果被挾持時還有本事繞到色狼身後的話),唯一缺點就是往往還來不及遇到色狼試驗防身的信度與效度前,此物會不停折磨/凌虐飼主,嚴重者可能還需要開刀。(點圖片可前往圖片來源,阿控細心提醒您先確定電腦防毒還在working,因為這好像是一個簡體文網站唷。)

以下才是正文:上星期五是爹爹節,阮囊羞澀的我拎著僅剩的一百塊先去松山向媽祖告解,接著又掏出控哥很久以前賞給我的愛心所狗禮券跑到所狗逼啊否兒館的無印良品買了兩套特惠價老男人超愛穿小白白短袖來另骨(應該要為看得懂這句的勇士拍拍手),沒想到一天東逛西逛下來,路邊攤買的兩百大洋平底娃娃鞋不敷使用棄械投降,導致我後腳跟有每走一步路都有即將穿肉見骨的跡象,讀者諸君如果搞不清楚這是甚麼感覺,請想像一下小美人魚用一把好嗓子向巫婆換來雙腳時那種「每一步都有如走在刀尖上」的FU就是了。

別說我無恥,敝人雖然體型巨大,但是對半切後也還是可以假裝成小美人魚她妹妹。唔,重點不是這個,重點是我走在刀尖上越走越含淚,看看買完控爸的來令骨後禮卷還剩下一些,馬上當機立斷到所狗忠孝 院區 館買一雙好鞋來穿穿,拯救我瀕死的雙腳。

不過不知道該說今年春夏的流行鞋款令人嘆為觀止還是百貨公司鞋櫃小姐挑鞋的眼光令人嘆為觀止,鞋櫃上清一色不拎不拎的假鑽啦蝴蝶結啦漆皮啦,我拐著腳來回走了一大圈,頗有「山中方七日人間已千年」之嘆,也不過幾個月沒逛過百貨巨獸,我與它的默契已經深如馬里亞納寬如黃河。

看著姐姐妹妹嬸嬸婆婆大腳小腳玉腳泥腳不停在傳說中的不拎不拎森林中穿梭,從夾腳拖鞋到魚口鞋到綁帶涼鞋到包鞋(我想冬天應該還會再加上一堆靴子)皆有金銀銅鐵錫各種顏色與數十種大小假鑽的選擇,在強烈光源下鞋子們發出 俗艷 嬌豔的耀眼光芒,私以為這些顯然是以前登山時常見的高跟鞋登山客必備用品,蓋若迷路晚上只要高舉不拎不拎的鞋子,就算在最原始的雨林中搜救直升機的探照燈隨便一照絕對醒目,想要假裝沒看到都難。

想到鞋子設計師們追求時尚之餘還能讓鞋子身兼惡搞消費者登山急救用品二職,買一雙鞋子有三種功能,怎不令人感動得老淚縱橫,心肝批怦跳。

(備註:不拎不拎是最近幾年很流行的日文用語,適用於任何會閃亮的東西,上至帶亮粉的髮膠眼影蜜粉睫毛膏,下至鑲鑽的奶奶罩丁字褲防曬油指甲油,皆可使用,當然,也適用於歐巴桑們張開櫻桃小口裡面一排驚人的閃亮金牙,總之只要拿燈光照射後會發出刺眼光芒的東西都可以不拎不拎。此語尤其常出現在各式驚聲尖叫美容節目中。) 

(再次備註:驚聲尖叫美容節目是近兩三年的綜藝王道,其目的乃是看準某些族群的女人思考速度趨近零+掏錢速度趨近光,號召一些本來名不見經傳的幕後自稱大師級人物,用各種專業手法置入性行銷各大廠牌商品甚或自創品牌,因效果與利潤高出預期許多,因此同類型節目如雨後春筍及雨後蚯蚓一般大量推出,節目型態均十分雷同,每樣推薦商品與化妝/髮型教學一出眾女/偶爾穿插男明星必驚聲尖叫不已,是為此種類型節目最大特色,哪怕眾女明星櫃子裡抽屜裡化妝包裡都是動輒數千元數萬元的專櫃品,那怕所有人都是靠抽脂拉皮雷射肉毒桿菌來維持美貌,只要見到花錢買廣告商品出現,那怕是從來沒用過的開架商品,他們也會盡責地大吼大叫至雙目含淚,造成好棒唷好讚唷好神奇唷我要我要等等若不搭配畫面則聽起來實在很A的術語在人間廣為流傳,也算另類呆丸奇蹟。)

嘖,老娘離題了,今兒個要談的是削足適履啦。(剔牙)

總之,在一陣不拎不拎的恐怖夾殺下,老娘踩著尖刀提著來令骨跟禮卷發狠殺出一條血路,終於在某個不起眼的小櫃上發現某雙不起眼的小鞋,素面圓頭沒有蝴蝶結沒有緞帶沒有小碎花沒有不拎不拎沒有漆皮,腳背上用一條簡單的 彈性繃帶 鬆緊帶固定,鞋跟是完美的兩公分半還做成楔型有隱藏身高的卑鄙意念我喜歡,暗乳白款很適合夏天搭配之前買的無印良品胖子寬鬆衣超級有海灘少女的fu,見多了不拎不拎的驚人架式後乍見此村姑款不由得心花怒放,這種低調的款式正是最適合老娘的鞋啊,只有如此典雅素淨又百搭的東西才能陪我度過夏天(握拳)。

該天雖然是星期五下午,但所狗的人卻出奇多,據我不負責任胡說八道的觀察發現其中一半以上都是高中生大學生研究生,以我自己樣本數低於五的經驗來說,人只要不是花自己的錢都特別豪氣,就像切黃瓜切蘿蔔切高麗菜時大夥兒都特別爽利,刷刷刷沒兩分鐘就全切丁下了鍋子,但若今天切的是閣下自己的手指頭呢?恐怕連剃剃油皮上的手毛都下不了手。

因此,在我看來,學生族(尤其是沒打過工沒餓過肚子沒站在便當店前面聞香撐過一餐沒在開學日繳不出學費的特定族群)(我承認我說得有點嚴重,不過誰叫現在大夥兒都吃重鹹呢?)到百貨巨獸閒逛時總有種灑錢如丟掉燙手山芋搶貨如秋風掃葉之闊綽,讓荷包乾癟的我看得又羨又嫉。

這下子又離題了,快點拉回來。

總之因為闊氣的少爺小姐們實在太多,只買一雙樸素小皮鞋的我難以引起售貨歐巴桑的目光,只能拎著展示鞋呆站了幾分鐘,直到歐巴桑確認我是篤定要買而不是玩弄她的感情後,才飆著風火輪奔近問我要幾號。我雖然記得自己的兩隻腳大小不一但我實在不記得到底是誰大誰小還有到底是幾號,因此當試穿過後歐巴桑很權威地說要拿三十六號給我時我也只能微笑點頭(內心:能繼續賴在試穿椅子上真是太好了)。

三十六號鞋子如隆如重地被捧在我面前,老娘迫不急待脫掉那雙折磨了我兩個月的便宜貨,把兩隻腳塞進三十六號鞋子裡。那感覺就像小時候戴不進的手環被媽媽用肥皂水硬是推上手腕,頗有從此若不是手腕斷便是手環斷否則再也休想取下的感覺,腳趾頭們如寒冬中的小鹿縮在一起哭喊著「好擠啊~媽媽」,腳背上的肉更因緊貼著牛皮而將空氣全部擠出讓鞋中呈現真空狀態。

我要再大半號。」我毫不遲疑地說。

歐巴桑驚慌失措地一再強調皮鞋都是這樣的啦,一開始穿會有點緊,等穿習慣後就會鬆囉,要是現在買大的之後就會太大囉,千萬千萬不要被自己的腳騙囉,等等等。

我要再大半號。」我冷冷地說。

歐巴桑見說服不了我,連忙將隔壁櫃的櫃姐也請了過來,櫃姐雖然年紀輕了一些不過講得依舊是那一套,皮鞋都是這樣的啦,一開始穿會有點緊,等穿習慣後就會鬆囉,要是現在買大的之後就會太大囉,千萬千萬不要被自己的腳騙囉,等等等。

我要大半號!」老娘時間無窮,但耐心有限,眼看幾個腦殘櫃姐聽不懂我無理的要求,頗有拼死也不讓我試穿大半號鞋子以護櫃姐專業權威的架式,讓老娘不由得懷疑起付錢穿鞋的人到底是誰。

最後在我的堅持下,歐巴桑終於苦著一張臉去將三十六號半的鞋子拿來,看著我喜孜孜地閒逛試穿下單付禮券,過程中她依舊不停苦口婆心試圖打消我的念頭,苦勸我將擠不拉嘰的三十六號鞋帶回家,但我自顧自將脫下來的便宜貨遞給她請她解決掉(啊,我真壞~),穿著新鞋揚長而去。

人客啊,不是我絕情龜毛,而是我實在吃過櫃姐那套「鞋子穿久就會鬆」狗屁理論的大虧,在此我一定要大聲呼籲,人哪千萬不要跟牛皮爭一口氣,牛皮的堅硬度做成鞋子之後保養得宜可以穿上幾年,而妳認為軟綿綿肉呼呼的腳丫丫可以將它撐大豈不荒唐乎?

華人文化史上有一句很通俗的成語曰「削足適履」,此語來自某民間小故事:某蠢男到菜市場買菜,路過某便宜零碼鞋專賣店看見一雙他理想中超好看超便宜超划算但是一點都不合腳的喬丹第N代運動鞋,某蠢男一時心旌動搖神魂與授不能自己,不顧鞋店老闆與隔壁豬肉李的反對買下這雙鞋子,回家後卻發現哪怕把腳趾頭凹成裹小腳的型狀也難以塞進鞋裡,於是某蠢男靈機一動想起家中可不是正有一把電視購物買的超銳利菜刀咩?這下子正好拿腳骨頭來試刀!於是一刀下去劈哩啪啦血濺四壁,腳雖然塞進鞋子裡了,人卻也被抬進急診室。

這個故事當然只是比喻,在說人類經常被眼前的狀況蒙蔽而本末倒置。

雖然不是主線,不過無獨有偶的,西方童話中也有類似的情節發生,灰姑娘仙杜瑞拉小姐在與吃飽閒著沒事幹的王子共度一夜春宵後不小心掉了一隻透明玻璃鞋(都這把年紀了,大夥兒應該不會真的以為他們兩人玩到午夜十二點只是一直靦腆地跳舞聊天吧?),而王子難忘仙杜瑞拉小姐的嬌滴滴(想來這位王子十分迷戀做粗工的粗手粗腳與強壯軀殼?),便派人拿著玻璃鞋一家一家敲門要女人出來試鞋子,想是一邊尋找仙杜瑞拉小姐一邊製作國內美女花名冊以便日後尋花問柳充實後宮時使用,一兼二顧摸蛤仔兼洗褲,高招高招。

總之仙杜瑞拉小姐的兩位醜姐姐為了想要穿進玻璃鞋當有錢有勢沒事喝下午茶逛街亂刷卡,生了小孩也可以通通丟給保母跟寄宿學校的王妃,竟然在親生老木的慫恿下一個自剁腳跟一個自剁腳尖,雖然的確硬將腳塞進鞋中但因為鮮血噴得到處是,終於東窗事發捧著廢腳回家吃自己。(說到這我不由得又有點懷疑,說不定兩位姊姊貌美如花心地善良外加冰清玉潔,而王子與仙杜瑞拉小姐一個逼姦不遂一個心懷嫉妒所以才竄改歷史醜化兩位姐姐,這種成者為王敗者為寇拿正史當神話寫的案例古今往來皆一般,是以我堅決反對讓孩子太早接觸童話。)(我又離題了!)

諸君以為這種事情只發生在民間故事與同話故事中嗎?嘿嘿,那可就臭了,大臭特臭!(指)

兩年前我因工作需要,添購了幾雙當時大為流行的巫婆鞋(超尖鞋頭)(是說這不能怪我,當時的流行如多數暴力般橫掃街頭,想要買一雙不尖頭的鞋子比上天堂還難)(難道上天堂對其他人都很容易,唯獨對我很難嗎?),當時上班的公司距離捷運站須步行十五分鐘,還有一大段爬坡路段,穿著七八吋高跟鞋的我步履維艱,大概要走上半個小時,雖然進辦公室後可以偷偷在自己座位換穿拖鞋,但每日來回基本走上一小時的路程也夠嗆了,再加上當時公司奇爛無比,外出與合作廠商或客戶洽談時沒有交通津貼,若是時間不趕距離不長我往往搭乘捷運或公車再走上一大段路,不到兩個月腳就出了問題。

一開始是大拇趾與小拇指出現外翻傾向,但是因為我的腳板前後寬窄一般,還能勉強支撐,但是因為右腳略小,因此左腳穿來合腳的鞋子卻將我右腳磨得如受虐婦女,每天回家基本套餐是三個破掉露出粉紅小肉肉的水泡,有時還多附贈兩到三個水泡不等,最高記錄一隻右腳有個水泡,腳後跟磨到色素沉積發黑,我終於受不了前往當初購鞋專櫃理論。

當初賣我鞋的也是個歐巴桑,說得也是那一套「鞋子穿久會鬆會軟,所以現在穿起來很緊很硬沒關係」的屁話,但老娘穿了兩個月鞋子還是堅毅不拔硬挺得很,穿起來太合腳的左腳還是緊繃繃,穿起來太大的右腳還是一身傷,所以這雙鞋到底要折磨我到甚麼時候才會變成「會鬆會軟」這麼理想的境界?(我絕對沒有揪著歐巴桑的衣領,只是氣喘吁吁地攤在椅子上哭泣~)

歐巴桑見我一雙腳血淚斑斑如苦行僧,連忙討好地說幫我在右腳加半片鞋墊,再用鐵腳丫幫我將左腳撐大,要我三日後取鞋。我見她態度誠懇也就既往不究,還怕鞋子撐不夠大老娘腳又要受苦,一周後才前往取鞋。鞋子剛拿回來時確實很舒適,但老娘得搭配著衣服選鞋子,總不能淺色襯衫淺色裙子搭一雙全黑的高跟鞋,於是此鞋被置於櫃中隔了幾日才又上腳,一上腳那種痛死人的感覺又回來了,素低!跟牛皮熟的捧有應該都知道,它縮了。

從那次之後我對皮革製品冷縮熱脹的本領有了更深一層的領悟,因為那天上班有重要的簡報,我穿了全黑的正式套裝,來不及也無法換掉衣服順便換掉鞋,就這樣跳著腳一路奔波到公司幹了一天活兒,晚上八點多總算上捷運想趕回溫暖的家,站在捷運車箱上我的腳劇痛不已,痛到我很想一腳踹開眼前博愛座上的老先生,因為他雖然一頭白髮但是看起來比我健康多了。(當然,最後我忍住了,因為我不想破壞自己偉大情操少女的招牌啊!)

當天回家後我鄉愿地安慰自己「睡一晚就好了」,誰知道隔天早起後腳趾腫得像小籠包,而我卻還得硬著頭皮套上鞋子(當然是換了一雙舒服些的)奔往公司(該死的爛公司),又是幹了一天活兒後走回捷運站趕回溫暖的家,脫掉鞋子一看小籠包已經變成豆沙包,近九點時我洗好澡將腳丫展示給控媽看,控媽高八度尖叫讓我快點去醫院掛急診,因為,我蜂窩組織炎了。

蜂窩組織炎蜂窩組織炎蜂窩組織炎。(不停迴盪~)

我連拔智齒忘了吃消炎藥拖兩天都沒得蜂窩組織炎,卻因為一雙高跟鞋讓腳趾頭蜂窩組織炎,這種事情說出來都能笑掉一掛人的嘴巴。還記得急診室醫生捏著我的腳丫東翻西撿活像流浪漢在垃圾堆裡挑便當,嘴裡嘆著氣說:「是不是又穿了巫婆鞋哪?」,見我答是他還跟旁邊的護士一起搖頭,那種無奈的表情好可怕,好像我得個絕症只有三天可活。還有當我拿了一大包消炎藥回家前醫生貌似嚴肅地攔住我說:「先吃藥,如果三天後沒有痊癒就來辦住院開刀,不然要截肢喔!(嚇)」那句話把我的天都打垮塌下來了(而被迫載我去醫院的控哥則在一旁不耐煩地踱腳)。

其實從科學的角度分析,如果專櫃小姐說「我用鐵腳丫幫妳把鞋子撐一撐就可以穿」這種話是成立的,那麼意思就是說除非我們的肉腳丫硬度跟鐵腳丫一樣,否則當鞋子拿回家後皮革隨著氣溫濕度縮來脹去時,套在肉腳上就會再度造成不適(扣除腳丫硬度的確與鐵腳丫一樣的勇士們),當初會相信櫃姐話的我真是太傻了!(捶胸頓足)。

總之謹以此文與所有喜歡穿漂亮鞋鞋的姐妹們共勉之,鞋子雖然要好看也是要適合自己的腳型,雖然明星們穿高跟鞋賣高跟鞋的樣子都好美好可愛,但是她們可能拍完廣告就可以脫下鞋子,而我們卻必須為錢賭性命穿上一整天高跟鞋,所以舒適度還是放在美麗前面吧(雖然美麗還是很重要!)削足適履的行為聽起來很蠢,但或許自己有時候無意間也會犯下一樣的錯誤呢。(甚麼?只有我?可惡!)

鞋子也好衣服也好情人也好食物也好,讓自己感覺自在最重要,做自己好自在,有翅膀的唷!(被打飛)

附帶一提,當年我的蜂窩組織炎沒有開刀,吃了一療程的消炎藥便痊癒了,而上星期新買的三十六號半鞋子穿得很開心,走上兩個小時都不會腳痛。以上,是有點炫耀的意味沒錯XD。

附帶二提,今天整理了一下鞋櫃,發現自己不知道是全身發胖連腳也無法倖免還是太久沒穿高跟鞋腳板徹底放鬆了,總之新買的鞋子足足比櫃中所有鞋子大了一號,我想這算是女人蠻大的悲劇,就事在身無分文的時後發現所有的鞋子都太小了。天幸我還有一雙新買的村姑鞋。(啊,我真是樂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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