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當我想她的時候,就會喝一杯立頓奶茶。

認識她的時候我國一,剛進新學校,第一天。學校很遠,每天搭校車通勤要兩三個小時。下課時要排路隊等上車,我舉目無親,整條路隊都是學姊,只有她和我沒穿制服,我就走過去,問她:「你也是新生嗎?」

她和我不同班,長長的頭髮又黑又亮,綁起馬尾是我小豬尾巴四倍粗。她恬靜優雅,不喜歡和陌生人說話,在年紀很小的時候,就沉穩地像一個大人。她說那天被我嚇了一跳,肩膀被拍了一下,然後一個不認識的女生對她說:「你也是新生嗎?」

在我眼中,她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女生,雖然她並不是主流的漂亮。她單眼皮,有些暴牙(她對這一點蠻介意的),雖然很瘦,卻有倉鼠一樣鼓鼓的腮幫子,跟我差不多高(也可以說跟我一樣矮)。可是她依然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女生。

她說話總是輕聲細語,從來不會大聲笑,可是每一次笑都發自內心,不是惺惺作態的人。站著的時候她抬頭挺胸,坐著的時候她雙手必定交叉放在大腿上,看起來一點都不勉強。每當我看到一些假優雅的人,我都在心裡吐口水,東施效顰。她家在最後一站,我家在倒數第二站,所以她坐靠窗,我坐靠走道,整整三年,每天早上,每天傍晚,我們一起搭車回家。

她一上校車就先把頭髮放下,快到學校時又會把頭髮紮起來。有時候綁馬尾,有時候綁公主頭,總是一絲不苟,光滑柔順。我喜歡看她綁頭髮,一下一下梳著,不急不徐,流暢從容,梳好了紮上橡皮圈,很大條的橡皮圈,她說頭髮太多了不大條綁不緊,然後紮上學校規定的藍色髮帶。她紮頭髮的時候我就幫她把梳子上的頭髮拉掉,很羨慕地說我也想有這麼多頭髮。她就會笑笑地說頭髮多很重,很麻煩,洗完要吹很久。

早上搭車時我們打打招呼略聊過就睡了,我上車的時候,她總是醒著等我。當時我跟家裡關係不好,幾乎每天早上都跟媽媽吵完架才出門,一上車就急著向她告狀。她是個很能聆聽的人,從來不會評論我對不對,從來不會自以為是的要我改變,如果我問她覺得我媽過不過份,她永遠是輕輕笑著,用一種很縱容的眼光看我,然後說超過份。我就覺得心裡舒坦了,事情也就過去了。

有時候我真的心情太差了,就會伏在她大腿上哭一場,有時候哭著哭著就睡著了,就這樣枕著她睡到學校。我會跟她說我好羨慕你妹妹,為什麼你不是我姊姊,為什麼我只有哥哥(而且是很容易激怒我的哥哥)。

有週考的那天我們會一起在車上看書,雖然不同班,但是同年級,所以考試科目和範圍也相同。她成績比我好太多了,我不小心才會考進班上前十名,她卻總是她們班的前三名。我的數理奇爛無比,只靠著文科拉分數,她的成績卻很平均,平均的高分。

因為不同班,課表也不同,教室距離又遠,我們在學校幾乎不相遇,偶爾走廊上遇見了,打個招呼,說句下課見,看不出交情多好。但是她是我國中最好的朋友,即使不能一起上體育課美術課音樂課,即使不能一起上廁所,她還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和她說過的話,是我和其他人說過的話加起來的十倍,是每一句都紮紮實實的真心話,沒有玩笑敷衍,沒有社交應酬,少女的所有苦惱,內心的脆弱和倔強,不遮掩。

她有相當高的道德水準,又有超乎同齡的成熟,當時我信任她勝過我自己,我崇拜她勝過我的父母。小學時我每天跟男生廝混打架,滿口的髒話,粗魯的肢體動作(可能因此才被我媽送去念女校),是她在我面前展示了一個女生應有的樣子,她讓我明白了一個女孩子漂亮起來的重點是氣質。她總是不慍不火,用清脆的聲音說著俏皮的話,我很激動的時候,她就拍拍我的手說,好了啦。然後我就氣消了。

她會彈琵琶。我第一次聽到的時候都快嚇死了,琵琶呀!我只會吃枇杷。有時候她會訴說練習琵琶的辛苦之處,淡淡地皺著眉頭,給我看她的手指,說早知道當初就學古箏。我說古箏和琵琶學起來不一樣嗎?她說古箏學會一種指法也許可以彈好幾個琴譜,但琵琶每一個琴譜的指法都不同,每學一首曲子都要重新記住指法。我聽得神魂俱醉,指法!我只會剪指甲。

每年她都代表班上參加朗讀比賽,她說她父親認為女生不該畏畏縮縮,從小就讓她練習站在公園的檯子上對陌生的人群即席演講。即使如此,她說,站在台上她還是會緊張,我說我知道,有時候妳聲音會發抖,但是妳還是很厲害,因為我光上台走樓梯我都會發抖,有一次發神經報名校內歌唱比賽,預賽時台下只有三個老師,我還是緊張到鎖喉,一個聲音都發不出來。

放學回家的車程我們總是一路聊到我下車,「有說不完的話」這種形容詞說的就是我們。那時候,我的話真多啊,每天回家除了說「我回來了」就再也不發出聲音、被我媽罵是悶葫蘆的我,在校車上可以一個人雞哩瓜拉說90分鐘,因為不同班,可以分享的事情太多了,我說我遇到的事情,她說她遇到的事情。我抱怨我們班上的事情,她抱怨她們班上的事情。我給她看我的美術作品,給她看我得獎的作文獎狀,給她看家政課縫的醜死人的布偶,唱我們班聖誕活動上要唱的聖歌,給她看我十幾分的數學考卷。如果我要求,她也會給我看她的作品,但是她並不像我這麼愛炫耀,她說她不像我藝術細胞高,做出來的東西都很平凡,沒甚麼好看的。我聽完又樂了,忘了她數學一百分帶給我的沮喪,也忘了她堅持不唱聖歌給我聽。(她不愛唱歌)

甚麼都說完了,我就說我自己編的故事給她聽,不管是好笑的故事,還是悲傷的故事,還是不合邏輯的故事,她都會很專心地聽,提出意見,提出疑問,加入一些她的想法,我總是誇下海口說,這一次我一定要把故事寫下來,只是三年來說了那麼多故事,從來沒有寫下一個。有一次一個故事說到一半,我想起了別的事情,說著說著就沒完成那個故事了,坐在我們前座的一個老師忍不住回過頭來問我,後來呢?

她總是連名帶姓叫我的名字,我則叫她老趙。一開始她抱怨過,說好像在叫她爸爸,但是我很堅持,因為我不習慣娘裡娘氣的只叫別人的名字,她又沒有甚麼外號。後來我們彼此都習慣了,有一次在學校相遇,我叫她「老趙」,她旁邊的同班同學露出見鬼的神情。

後來大家就知道我們交情很好了,只要忘了帶課本、術科用具或運動服(那時候我還很瘦可以穿得下別人的體育服),我們就會跑到對方教室「調貨」。可能因為學校小,我嗓門又大,他們班的人都知道我是誰,一看到我就喊她。她有點強迫症,規定我不可以在她課本上寫字。我不會,我都說,盡量寫,你們班進度比較快,你最好把重點都寫上去,我下次上課就可以打瞌睡了。

我們從不吵架,只有國三剛開學的時候冷戰了一陣子。她說她想住校,方便念書。她早就跟我說過,國三畢業後舉家移民加拿大,念書升學甚麼的根本不是重點,再說國二結束時也沒聽她說過要住校,怎麼忽然就要住校了呢?逼問許久,她才說一個國二下才混熟的同班同學也住校,花了整個暑假遊說她,舌燦蓮花地說住校多好多自由,所以她徵得父母同意後決定住校。

我大為憤怒,怎麼可以不跟我商量就決定呢?我們可是搭校車生命共同體啊。我表達強烈不滿與反對,但是她並未因此改變主意,只是再三道歉,並保證友誼不變,周末回家時也會搭校車。怎麼不變呢?活生生一星期少了十幾個小時相處(按照比例而言大約少了九成五啊),我以後跟誰說話去。我生氣,我憤怒,我拒絕接受道歉,我也不跟她說話。有一天早上我臭著臉上車,她問我怎麼了,我說跟我媽吵架了,她問我發生甚麼事情,我說我不想講,然後悶著頭睡了。

隔天早上我上車時她沒有坐在自己的位子上,而是往前挪到另一個空位。我傳了紙條問她,她回我:「既然我讓你不開心,分開來坐比較好。」

那天晚上我徹夜寫了一封信,摺成一隻紙鶴,隔天早上遞給她,還怕她沒發現裡面有字,很僵硬地說:「給妳,是信,要打開來看。」

信裡我好好剖析了自己的言行,文情並茂地告訴她並非討厭她才不和她說話,而是感覺被拋棄、傷心過頭、不知道該怎麼和她說話,如泣如訴地強調正因為她對我很重要,所以我對她的離去(其實就是住校)有撕心裂肺之痛,本來我一直知道她國中畢業就要去加拿大,但一直還想著還有一年還有一年,她卻要提早離開我(去住校),我猝不及防,花了幾天時間沉澱,卻已經拉不下臉道歉,絕非要斷交,等等。

那天放學時她就坐回了我身邊,我哭得唏哩嘩啦,抱著她頻頻道歉,口齒不清地說我爸媽死活都不讓我住校,不然她去住校我也想去住校啦!她拍著我的背讓我自己哭完,才說她不去住校啦。我一愣,這戲走向太神奇,我還以為是我的苦肉計奏效。她說她和那個「誘拐」(我的觀點)她住校的同學鬧翻了。我問她怎麼了,她不願細說,只說同班有些討厭她的人(怎麼會有這種人存在)(肯定是忌妒她太美太有氣質)替她取了很難聽的外號,而那個住校的同學牽扯其中,所以她們鬧翻了。

我問她是甚麼難聽的外號,她說太難聽了她說不出口,也不希望我知道。我問她是哪幾個人弄她,她知道我這火爆脾氣肯定要去生事,也不肯說。我說那我去弄那個誘拐你住校的人可以吧,反正都鬧翻了。她說不需要,反正不是朋友就不要來往就好了,弄她除了發洩情緒,沒有任何好處。才十五歲就說出這種識大體的話,我又傾倒了。

國三快結束的時候我心情不好,那是我第一次明白,離別這種事情不論你多早開始準備,都不可能欣然接受。我從認識她的第一天就知道三年後她將舉家遷移國外,但三年時間到了我還是希望奇蹟出現。奇蹟當然不會出現在這麼奇怪的地方,於是我只好每天叮嚀她去了記得寫信,那時候網路不發達,我也沒有自己的電腦,朋友移民到國外,幾乎就是消失在自己的世界裡。我一腔憂愁無處宣洩,找了一本空白日記,每天寫滿我的不捨,抄上幾首唐詩,整本寫滿了之後拿給她,當作送別禮物。這自戀又無用的禮物讓她很感動,眼睛紅紅的,甚麼都沒說就收下了。

她剛出國時媽媽和妹妹還留在台灣,所以每年暑假都會回台灣。她回台灣會打電話給我,我們會一起出去走走聊聊。我直升學校高中部,雖然環境相同,但是風氣不同了,進來許多非國中直升的同學,帶來許多新的話題,風雲詭譎,十分精彩。她也跟我說國外高校的人文風情,她交了男友,她家後院有一棵好大的楓樹,旁邊還有一個湖。她說楓糖漿好吃,而且在加拿大便宜,我說真想吃吃看,後來她就真的給我寄了一盒,打開來裡面還有蜂巢狀的蜂蠟,她說可以一起吃。我珍惜地放在冰箱,偶爾拿出來塗麵包,沒想到有一天被我哥發現,他趁我不注意,拿湯匙大口大口挖,牛嚼牡丹般三分鐘內吃光了。我和我哥打了一架,我媽罵我小氣窮酸愛計較,我一個人躲在房間哭了好久,可是再也沒人聽我說了。

後來她媽媽和她妹妹也出國了,她不再回台灣,但我們還通信,她給我寄了一些照片,她穿了耳洞,頭髮打薄了,上了一點染色,擦了口紅,在陽光下笑著。她還是全世界最漂亮的女生。她要我也給她寄一些照片,但我沒有相機,也沒有錢,而且那時候因為留級的事情跟家裡很不愉快,不想說了讓她擔心。後來她搬家了,不太記得原因,似乎是原本住的地方華人太多,要搬到魁北克之類的。我弄丟了她的新地址,想打電話給她,又總是搞不清楚時差。沒多久她換了電話,我又弄丟了新電話。

後來,我鼓起勇氣翻畢業紀念冊,找到一個和我有數面之緣、與她也有交情的同班同學,該同學說她也沒有新地址,但是有電話。我打電話過去,只有一次接通了,是個睡意濃濃的女生,聽不出來是不是她,我顫抖著叫她老趙,對方便直接將電話掛了。隔了一陣子再打,電話已成了空號。

就這麼一直失聯至今了。曾經再找了一次該同學,她也已經沒和老趙聯絡。互聯網風行了之後,我曾嘗試用各種帳號、中英文譯名在網路上搜尋她,果然找不到,她從以前就不喜歡在網路上公開自己的資訊,連電子郵件都沒有,我也只是死馬當活馬醫而已。

早已經放棄找她了,我也不願讓她看到我現在過得如此落魄失志,只是還是經常想起她。心情不好的時候,喝醉的時候,害怕的時候,寂寞的時候,失去目標的時候,覺得全世界沒有人在乎自己的時候,我就想起她,想起她拍著我的手說「好了啦」,想起我們純淨沒有任何猜疑的少女時代,想起她高中時就豪情萬丈地說以後想成為為死刑犯爭取人權的律師,想起我們約定永遠是最好的朋友。

想起她喝著立頓奶茶,說這是她最喜歡的飲料。

然後我就會喝一杯立頓奶茶。

然後我就會希望她不論在哪裡,都過得很好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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