坦白說我注意張愛玲已經不是一天兩天的事情了(戴漁夫帽東張西望),這麼多年來一直沒有對她老人家下手的原因有很多,第一當然是我本身是個「成套狂」,買書愛買整套,偏偏這幾年阮囊羞澀兩袖清風實在無法這麼大手筆,因此一直安慰自己等有資本了再一次下殺那才叫過癮。

第二則是皇冠出版社舊版本的張愛玲作品集封面非常不合我的胃口,我數度在我家對面的金石堂拿起又放下,都被封面逼退轉而購買其他書籍。

第三這些年來諸多電視劇電影翻拍,至今沒有讓我激動到想把原著拿來看看的作品,反而讓我以為張愛玲不過是另外一種言情,越發把原本的有心轉淡了。

第四就不得不說說張愛玲遺作【小團圓】,之前那麼轟轟烈烈付印,還引起諸多文人各自發言唇槍舌戰,一派說應尊重張的遺願將小團圓燒毀,一派說應以愛才惜物的心態將此書付印以饗張迷,我被這些討論激起了好奇心,又被一朵大牡丹的封面吸引(可見包裝多麼的重要),乾而脆之地訂下此書,沒想到此書我閱讀起來十分困難,角色雜亂且十分碎念,我心想果然如張遺言所述尚未成書不宜付印,內心也因此對張愛玲的作品萌生恐懼,決定不再碰觸。直到前陣子和噗友蒐麻提起此事,她勸我可先由【半生緣】下手,保證比【小團圓】討喜,我再三考慮後於上週終於下定決心購入,一讀驚為天人,相見恨晚。

最令我驚艷者莫過於原來相同的劇情以不同方式呈現卻會使故事進入完全不同的層次,拍成電視劇後那麼令人不耐煩的劇情,透過張愛玲精巧柔軟的筆觸竟顯得如此華美,角色躍躍欲出。要說言情也是言的,通篇就是以愛情為主軸,但說只有愛情也並不是的,配角們的心路轉折也沒少過,每一件事情從因到果都是無數人自以為是的結果,可是毎一個人-哪怕只是某一幕出現了幾次的老女傭-的心態,和他們狀似無意的一句話一個動作,都緊緊地咬著書裡其他故事,每一個角色都是一個小齒輪,誰動錯了方向都會影響故事的運作,真正是牽一髮而動全身。

中文的優美絕對不是盡量口語化。寫點生活瑣事或趣事當然可以盡情地搞笑,用一些誇張的口語甚或髒話補強人生的逼唉,但是創作時這些-容我自以為是一下-實在是上不了台面的東西,除非描寫的對象背景或職業特殊。張的文字便是如此令人口齒生香,這才恍然大悟-文字的任務不只是戴著劇情前進,本身也有如詩如歌如畫的可能性-為了盡量表達這種可能性,每一個創作者都會以自己的喜好盡其所能向讀者表達。在創作的過程中,其實已經沒有思考讀者能不能接受的空間了,因為這就是風格。張的風格濃到連紙張都發出屬於她的香味了,而我想這正是她的目的。

我其實一直比較喜歡老一些的作家,說實在也是因為她們的文字讀起來比較有餘韻。故事細細慢慢說,看起來有些平淡,但疊到某一層實忽然就讓人的心跳加快了。周邊的場景、角色的衣著、他們的動作、心境、感受、甚或四季的轉換,都能入戲。某友常說我瞧不起言情小說,其實倒也不是的,只是太多言情小說只顧著言情,光靠兩個主角你一言我一句就帶過大半本書,角色的互動與背景又十分不切實際,要找到好作品需要花一些時間。

好了,應該回頭來說說半生緣是如何讓我感動(或是憤慨?)。以下有雷,不想先知道劇情的朋友可以轉台了。

書背說了:「原來愛不是熱情,不是懷念,愛不過是歲月。」我個人覺得這只是推託之辭,為了已經沒有勇氣像以前那樣義無反顧的推託,為了愛無法敵過時間的推託。我這可不是責備,而是贊同。推託本身也並沒有甚麼錯的。

曼楨和世均到底為什麼喜歡彼此,其實書裡沒說明白的。雖然世均在一開頭就說了,他告訴曼楨「第一次看到她就有了感覺」,但卻自己也在心裡偷偷承認了「不過是隨便說說,連第一次見到她是甚麼時候都不記得。」書的前幾章細細交代了兩人相識相知相愛的過程,有些平凡,反正就是透過共同的朋友叔惠相熟,三人每天一起吃午餐,忽然的兩人都有了異樣的感覺,而這時世均又因為家裡有事不得不離開上海回南京一陣子,於是心裡那種若有似無的曖昧就被距離激了出來。因為人總要在「可能失去一樣東西」的時候才發現自己「不能失去這樣東西」。

故事有些轉折應該是在曼楨大姊曼璐的舊情人(曾訂婚)豫瑾到訪並對曼楨釋出愛意開始。將責任歸到豫瑾腦袋上其實不太公平,應該說曼楨與世均的愛情也差不多過了蜜月期,該是吵一吵的時候了,但偏偏曼楨此時一肩扛起家裡的經濟大任忙得要命,兩人見面只有簡短交談和散步,怎麼可能吵架,也因此豫瑾一出現就迫使曼楨和世均一直不願意面對的溝通不良浮上檯面。而奇妙的是豫瑾的名字還真有些像「預警」,哈哈。

豫瑾的確是愛慕著曼楨,而曼楨卻只是單純地像個哥哥一樣看待豫瑾。雖然曼楨在接受豫瑾告白時內心想「就算我早些認識你,恐怕也是喜歡世鈞。」但我覺得這卻是曼楨不夠了解自己的地方,其實豫瑾的個性和世鈞有幾分相像:都是被動、溫吞卻多猜疑的好人,只不過世鈞還多了些自卑。大概是因為父親長年在小老婆的小公館處,而過世的哥哥又太令父親念念不忘,相較之下自己就顯得不夠優秀了吧。即使面對家境遠不如己的叔惠,世鈞也經常萌生「叔惠比我漂亮、比我會說話、若是叔惠在就好了」等等想法,這一點其實也曾惹得曼楨不快,結婚前甚至惹得翠芝大怒,直接說「我覺得你比他好一萬倍」,雖然翠芝的之所以這麼想是因為厭惡叔惠沒有勇氣接受她的感情,不過世鈞這種懦弱相較於兩個女人就更明顯了。

世鈞第一次退縮是在豫瑾出現時,他甚至沒有勇氣當面向曼楨求證。也因此曼楨後來回想起剛與世鈞交往時他振振有辭地說「不管是誰我都會把妳搶過來」之語也不過是一時豪情。但曼楨並不因此氣惱,說實在曼楨大部分時候遠比世鈞成熟,大概也是因為從小家裡窮、人口多,曼璐又是做特種行業的,聽的閒言閒語多了,人也自然就懂得多了。曼楨其實是個很討喜的形象:聰明、爽朗、坦率、勤儉、漂亮、談吐得宜、理智。也因此相較於世鈞動不動就在小肚子裡揣測諸多又擅自下結論,她更顯得十分難得。

豫瑾之事在曼楨主動解決之下圓滿落幕,世鈞拿了紅寶石戒指來,曼楨家人也明白了兩人不結婚是曼楨的意思,而對世鈞親熱起來。其實這些婆婆媽媽們在書裡也佔了很重要的角色,叔惠的父母(許先生許太太)、世鈞的家人(沈先生、沈太太、小老婆、嫂嫂和侄子小健)、曼楨的家人(顧老太太、顧太太、曼璐、姊夫鴻才、弟妹們)、翠芝的家人,才是真正決定幾個主角們結局的推手。他們習慣黑箱作業,操控或意圖操控年輕一輩的婚姻,雖然手段溫和,卻十分煩人,而且坦白說多少還是有些影響力,最後世鈞與翠芝的結合雖然是因為他們兩人在感情上受了創傷而同病相憐,但多少也是因為傷重之餘已經沒有力氣再與父母的撮合抗爭了。

其實若只有這些因素,曼楨和世鈞的感情還不至於走樣的太快。問題出在曼楨的大姊曼璐和大姊夫祝鴻才。鴻才是從書頭到書尾一貫地猥瑣,他初時只是落魄舞女曼璐(張說是「二流交際花,若被人誤認為舞女總還要高興一下」,多悲哀。)的不入流恩客,乍見曼楨驚為天人,深為她的青春與氣質折服,甚至興起了「她若出來做肯定做得起來」的念頭,做甚麼,當然就是做高級妓女了。一個男人對一個女人的讚譽竟然是「做妓女做得起來」,這人心地之下流可見一斑。

至於曼璐就比較耐人尋味一點了,她是個粗人,但說實在也不能怪她,父親死了之後她一個女孩要扛起一家子,老的老小的小連自己統共七張嘴巴,要吃要住要上學,她也只好下海了。只是我想曼璐天生的性情就不是太好,雖然豫瑾曾回想「初識曼璐時她的純良」,但那多半只是對失去的愛情一種夢幻的期許,因為曼璐連做舞女都做得不得人心,世鈞的舅舅與父親過去與她相遇時顯然很是吃了些苦頭,也因此後來見到曼楨,除了對她有個妓女姊姊的輕視,多少也生了遷怒之意。

不管怎麼說,曼璐願意犧牲自己照顧家人,顯然是很疼愛幾個弟弟妹妹的,或說是一個很有責任感的女孩子。嫁了祝鴻才,看來也是受了母親的勸,趁還有人要時選個丈夫。而且她還特地說了,嫁給祝鴻才不是貪財,而是看他還能被自己捏在手裡,是個自己鎮得住的人,也因此顧家人便對鴻才上不了台面的小家子氣性格選擇視而不見了。

曼璐的改變大概從鴻才發財開始。神女生涯本就老得快,加以曼璐性格暴躁,更非養生之道,年老色衰之於,鴻才手上有了錢自然要向外做怪。曼璐到底喜不喜歡鴻才?難說,或許對她而言依賴就變成一種喜歡了吧。總之曼璐對留不住鴻才的焦慮到達頂點的時候,鴻才又透露了對曼楨的垂涎後,無疑在曼璐心裡種下一顆惡毒的種子。

其實這時候的曼璐是可憐的,她一邊責備著鴻才的異想天開,說「我花錢讓她讀書可不是讓她走這條路」,卻又一邊驚駭地發現自己內心已然動搖-即使知道曼楨有了論及婚嫁的對象-她為自己這種念頭感到可恥,卻又認為這是留住鴻才唯一的方法,因為自己已經不能生育,而外面找的女人一定沒有曼楨好掌控,因為畢竟是自己的妹妹。

而我們並無從得知曼璐如何由這種爭扎一轉而成為祝鴻才的幫兇,張愛玲並沒有細述這個部份,只是過了幾個章節忽爾輕描淡寫地說起了曼璐病重了,然後七拐八彎地透過顧太太把曼楨騙進了祝家大洋樓,那天晚上曼楨就讓祝鴻才打暈了為所欲為,「抱上床去脫光了衣服,像個艷屍似的,這回讓他玩了個夠,恨不得死在她身上。」短短幾行字若隱若現,卻看得人咬牙切齒,原來曼璐竟是裝病幫著鴻才把妹妹拐上床。

祝鴻才並不是一個會說話的人,從他第一次出場便連番說錯了話,連顧太太這等無知識的舊時代婦女也深覺他話語帶來尷尬,可見也並不是花言巧語誘騙了曼璐。說來還是曼璐自己被被自己耍了,先是誤會豫瑾和曼楨有一腿,後又為了保住祝鴻才而起了自私的念頭。豫瑾是她過去清純歲月中最重要的人,在她為了家庭連尊嚴與身體也失去之後,她唯一慰藉的也不過就是回憶中有個一直不結婚的愛人。而祝鴻才則是她現在與以後的依靠。

曼楨雖然是她至親的妹妹,但扯上這兩個人等同扯上曼璐整輩子的希望,在煙花場所打滾了幾年,曼璐的性格多少也改變了,一開始她下海是為了家人,但到了最後她卻寧可犧牲家人來成全自己了,如此兜著兜著,彷彿曼楨不犧牲都不行。事實上她被玷辱後隔天早上打在曼璐臉上那一巴掌其實也就打掉了自己最後一個希望,因為那讓她們倆同時地想起了曼璐這幾年來所受的苦,於是曼璐便更加地理直氣壯了。

誤解總是環環相扣的,曼楨和世鈞之間原也可以不走得那麼糟,但所有的事情偏就扯在一起,先是豫瑾出現,後來世鈞父親重病,他因性格怯懦不忍拒絕父母而辭掉上海的工作回到南京,兩人相見時間原本就少,這下更是一星期見一次,別說是溝通,恐怕說說話都沒時間。後又因世鈞的父親認識曼璐,因而瞧不起曼楨,兩人為此大吵,曼楨憤而退回定情戒指。本來嘛情侶吵吵架也沒甚麼,誰知道當天晚上曼楨便讓曼璐騙了去,此後被關在祝家洋樓近一年不見天日。

世鈞向來不信任曼楨,雖然書裡並沒特別提起,但他的懦弱也表現在對情人的不信任上,以及遭逢挫折就想逃避的心態。當他知道父親熟識曼璐時,便選擇欺騙父母,說曼楨並無姊姊,後與曼楨商量搬家以及與曼璐斷絕聯絡一事,渾不顧及曼楨的心情以及曼璐所受委屈,其實若他堅持,說不定事情還是有轉圜的,只是辛苦些罷了,但他恐怕自己心裡也是不大瞧得起曼璐的,正好趁此機會提出。曼楨心裡應該也有些領悟,否則以她性格不會輕意解除婚約,但她其實是最苦的,因為她為了姊姊寧可負了世鈞的期待,但幾個小時後她就讓姊姊設計了給姊夫強姦。

而世鈞再次展現了他的懦弱,雖然當他發現曼楨失蹤時一再自問「曼楨不是這樣的人」,卻又找盡各種理由說服自己「曼楨已甩掉我」,雖說世事諸般巧合逼人,但他因為害怕被事實傷害因此完全不敢追問事實的態度也令人反感。一個心機算盡的曼璐,一個懦弱的世鈞,再加上其他閒雜人等如貪財的小女傭阿寶、不明事理的顧太太、重病的沈先生,諸人聯手曼楨也只能繼續被關在大洋樓裡的小房間,過著見不到太陽的日子。

世鈞其實有機會救曼楨,曼楨甚至就聽到了他的皮鞋聲。但是諸般巧合若到了這裡就結束也就太過虎頭蛇尾,真正的錯過之後世鈞回到南京與翠芝結婚,叔惠為了逃避對翠芝的感情遠走美國求學,曼楨懷了鴻才的小孩到醫院就診時由臨床產婦幫忙逃離祝家,一養好身體就找上叔惠,知道了世鈞結婚的消息。兩年多之後曼璐找上她,病得快死了,求她回祝家照顧那被曼楨撇下的兒子榮寶。曼璐死後曼楨為了榮寶嫁給鴻才,過著十分不快樂的日子,而此時時局也越發亂了。

祝鴻才恐怕是整本書裡最表裡如一的人,他粗鄙不文,卻也不掩飾,那年他娶了曼璐也不是基於愛,大概就是一種送做堆的心態吧,反正曼璐老了,而他窮又醜。誰知道後來發了財,他就把主意打到曼楨頭上。可他也不假惺惺,仗著酒意就直接告訴了曼璐。後來曼璐橫了心幫他設計了曼楨,他那天晚上就讓曼楨咬了幾口踹了幾腳,卻還是想著她。關了曼楨一年,碰也沒能碰一下,卻還是想著她。曼璐死了之後曼楨來看孩子,他還是一派癡情嘴臉。

直到兩人結了婚之後,祝鴻才領悟「拜菩薩容易、供菩薩難」,一下子就把印象裡高不可攀的曼楨打下了雲端,卻也從不假惺惺。簡而言之,這人是毫無靈性的,是一個和世鈞徹底對比的男人,若是曼璐嫁他的時候年輕些漂亮些,或是脾氣好些,也許他們倆會是很搭配的一對。

鴻才覺得曼楨婚後失去光彩,時常眼神呆滯,也沒有婚前漂亮,大約是因為他娶的是一個空了的肉體吧。世鈞再一次失約了,沒能將她從別人手中搶回來,雖說不知者無罪,但世鈞的不知多少帶點逃避的意味,擅自地就認為曼楨嫁給豫瑾了。鴻才後來和一個帶著拖油瓶的女人婚外情,讓曼楨有了離婚的籌碼,不過在那個年代單親媽媽要爭取到兒子的監護權想必是非常辛苦而艱困的,這一段張愛玲也就省去了,十分聰明的做法,因為太專業而又冗長了。

相隔十多年後世鈞與曼楨重見了,翠芝與叔惠也重見了。曼楨哭著說,世鈞,我們回不去了。兩人卻相擁而泣。翠芝則告訴叔惠,你下一次結婚一定會找一個年輕漂亮的女人。叔惠說,還要有錢。翠芝是滿意的,因為叔惠開的這個條件,其實就是當年的翠芝。知道對方還尋找的與自己相似的影子或許也有種滿足吧。

這四人錯綜複雜的關係,其實一開始就錯了,叔惠和世鈞的問題都在於逃避,而兩個女人卻是份外的勇敢,翠芝曾勤快地寫信給叔惠,甚至疑似為他解除第一次婚約,但叔惠卻認為自己家境與對方相差太多而逃避了。這一點世鈞也要負上責任的,因為他將自己對翠芝的刻板印象灌輸了給叔惠,雖然叔惠一直認為自己眼中的翠芝並非如此,但他畢竟還是受到影響,而世鈞所說的話竟然還是從自己的嫂嫂那兒聽來的,真正的無從考據的謠言。所以說三姑六婆的親戚是最恐怖的。

我還是會為世鈞沒能在曼楨失蹤時多花一些時間精神而遺憾,當然這也可以說是時代的錯,父親病危不容他花太多時間、也在上海的舅舅壓著他脖子回南京,等等因素,但他一年不到便與翠芝結婚才是真正的悲劇,如他能撐過一年那麼曼楨逃出後便會馬上去找他,就算到時依然沒能結合,畢竟那也是選擇後的選擇,而不是遺憾中的遺憾。

最可笑的是世鈞決定與翠芝結婚也並不是因為愛情,彷彿只是兩個人都需要一個婚姻就結婚了,而新婚之夜最契合的話題竟是兩個人都有些後悔了。說穿了世鈞對曼楨的愛也不過如此罷了,當曼楨被軟禁而心心念念著他的時候,是一絲也沒想到世鈞可能已經背叛了自己,她只擔心世鈞氣到不想見她而錯過了相救的時機。可見曼楨對這段愛情的信心遠比世鈞強烈許多。

總而言之看到最後雖然有點遺憾但並不強烈,開放式的結局結束得恰到好處。最讓我氣憤的大概是曼楨被強姦與軟禁那一段吧,但我很喜歡張愛玲處理曼楨心情的方式。她對曼璐說:「妳讓我回去,我也就算了,譬如給瘋狗咬了一口。」她沒有哭天喊地地為貞操哭泣,或是如她母親那般覺得就該跟了鴻才,就當給瘋狗咬了一口已經是對姊姊最大的寬容,那些一天到晚強調自己是處女還沾沾自喜待價而沽的女明星們都該檢討,她們的觀念竟然比不上四十年前的張愛玲。

其實曼楨的命運原可以不那麼悲慘,因為鴻才原也想著「這是最初也最後的一夜」,沒想過真能留下曼楨,可惜曼璐「這次是抱定宗旨,要利用她妹妹來吊住他的心。」因此是怎麼樣也不肯放她走的了。一般言情小說會許會安排女主角來個上吊相逼,不過曼楨想的卻是「不能糊里糊塗死在這裡,死也不伏這口氣。」也就讓顧曼楨整個人的性格更立體了。

半生緣我似乎見過對岸拍的版本,顧曼楨是林心如,就外型來看其實挑得不錯,臉圓中帶點方。可惜不知道為什麼還是和我想像中的曼楨不太一樣,大概她看起來還是像富家千金多些吧。祝鴻才是李立群,他的演技沒話說,可惜臉長得不夠猥瑣。閱讀過程中我腦海其實一直浮現一張臉,在多年前的港片【電線杆有鬼】(吳奇隆和楊采妮主演)中飾演大反派的那位先生還真適合演祝鴻才。曼璐是我覺得最像的角色,由蔣勤勤(以前演瓊瑤的時候叫水靈)飾演,不過戲劇和原著還是有些微差異,變得更商業煽情,我只看了一小段就放棄了。

在此感謝蒐麻向我推薦這本書,還好我沒錯過張愛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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